(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高瑞瑞)11月7日,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處罰公示,依法注銷趙某某等65人的《執業藥師注冊證》。據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不完全統計,這已是該局自今年8月以來發布的第10次注銷《執業藥師注冊證》的公告。短短3個多月時間,累計280名執業藥師因“掛證”行為被注銷執業資格。

“我國執業藥師總量雖然有85萬人,但地域分布極不平衡,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藥師嚴重短缺,部分藥店為了符合開店條件,只能通過‘掛證’滿足監管要求。”中國藥科大學國家執業藥師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康震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相比聘請全職執業藥師,藥店通過‘掛證’方式成本更低,尤其在利潤微薄的背景下,部分企業更傾向于‘租證’而非‘用人’。”
過去,藥店的藥品認證體系是按照GSP藥品質量管理規范進行質量安全監管的,并不管理患者的用藥質量。如果想保證患者的用藥質量,必須管理藥師的職業行為,這就需要改變藥店的商業模式,即不能僅依靠藥品的差價來保障藥師待遇,而是要體現藥師職業行為的服務價值。
“此次重慶等地對280名執業藥師的集中注銷,反映出全國監管趨嚴的態勢,并非孤立事件。”康震表示,其影響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監管手段升級:多地已采用人臉識別、社保數據比對、醫保系統聯動等技術手段,精準識別“人證分離”行為,查處效率大幅提升;行業震懾效應顯著:一旦被認定“掛證”,藥師將面臨注銷注冊證、三年內不得重新注冊,甚至被納入全國失信系統,形成“全國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醫法匯創始人張勇律師認為,“掛證”行為屢禁不止背后主要是經濟利益驅動,藥店為降低用人成本,藥師為獲取額外收入。在監管存在取證難、跨區域協作不足等問題,且執業藥師資源分布不均的背景下,藥品市場形成了灰色供需產業鏈條。
“這次處罰對行業會形成強力震懾,通過直接清退違規者,倒逼藥店走向合規經營。它傳遞出了一個明確的信號,即藥品安全不容挑戰,影子藥師的時代即將終結。”張勇建議,首先,對于藥師個人而言,主動適應、嚴格自律是唯一的選擇。必須清晰地認識到,掛證行為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違法違規行為,務必摒棄“查不到我”的僥幸心理。
其次,針對執業藥師掛證這一頑疾,需要建立藥監、醫保、衛健、市場監管等多部門聯合處理機制,實施聯合懲戒,并通過深化大數據技術應用賦能監管,建立黑名單制度,讓違法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同時大幅提升違法成本,對違法者形成有力的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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