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wǎng)北京11月11日訊(記者 林煥新)如何保障特殊兒童接受學前教育,事關教育公平。在今天教育部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江蘇省教育廳副廳長顧月華介紹了學前教育法對此的有關規(guī)定,并分享了地方經(jīng)驗。
顧月華表示,保障特殊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是教育公平的重要體現(xiàn),也是學前教育法的一大亮點。在政府責任方面,法律強調(diào)國家要保障特殊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并對學前特殊教育開展科學研究。在入園機會方面,法律規(guī)定普惠性幼兒園接受能適應幼兒園生活的特殊兒童入園,并為其提供特殊照顧。在教育實施方面,法律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jù)區(qū)域內(nèi)殘疾兒童的數(shù)量、殘疾類別,實施多種形式的學前特殊教育。在支持保障方面,法律明確招收特殊兒童的幼兒園應配備必要的康復設備和專業(yè)人員,或者與其他特殊教育機構、康復機構合作。同時,省級層面應適當提高殘疾兒童的撥款、補助等相關標準,為其接受學前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江蘇始終堅持應收盡收、應融盡融,要求各地依托普通幼兒園設置集教育、康復、服務于一體的學前融合教育資源中心,形成由幼兒園教師、特教教師、醫(yī)師、康復治療師等多學科組成的專業(yè)隊伍。同時明確,各地學前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jīng)費可按同地同學段的標準8倍以上支付。此外,我們依托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等高校推動學前特殊教育研究,并且按照九大類特需開展專題培訓。老師們說,希望資源中心能架起‘彩虹橋’,讓每個特殊孩子都能找到屬于自己的色彩。”顧月華說,下一步,江蘇將繼續(xù)提高特殊兒童學前教育普及程度,加大學前特殊教育資源和經(jīng)費保障力度,加強幼兒園教師融合教育水平,切實保障特殊兒童受教育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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