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周 編輯/呂棟)
據國外知識產權媒體IP Fray報道,6月12日,德國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的一名發言人向該媒體證實,中國通信廠商大唐移動已經在德國法院對小米發起了三項4G相關專利訴訟。
此次訴訟涉及的三項專利均為LTE/4G技術,分別是:EP2237607(實施單元切換的方法和設備)、EP3713313(上行鏈路功率控制方法和移動通信終端)、EP2315369(自適應調制和編碼的方法和設備)。
報道指出,這三項技術對于4G技術來說都至關重要,同時也是5G技術的基礎。
此事也再度讓人回想起聯想中興等中國企業在海外的專利官司。
有行業觀點指出,通信行業專利糾紛當事方往往會優先選擇德國、英國等地進行起訴執法。但也有分析認為,這樣的專利糾紛完全可以在中國司法體系下協商/訴訟解決。
觀察者網就此事聯系小米,對方暫未置評。
IP Fray報道截圖
媒體分析指出,此次大唐移動起訴小米侵犯4G專利之時,恰巧小米發布自研的4G手表芯片玄戒T1之后之后不久。但此次訴訟可能與該4G芯片無關。畢竟目前基于該芯片的產品尚未在德國進行銷售,而且此次涉及的專利也主要為基礎串專利,應該還是與小米的智能手機等通信產品相關。
大唐移動是中信科移動的全資子公司,而后者的第一大股東是央企中國信科。去年,大唐移動曾就EP2237607專利的侵權問題在德國向韓國三星電子提起訴訟并最終勝訴。
據韓國知名商業媒體《商業韓國》(Business Korea)此前報道,2024年4月,慕尼黑地方法院裁定,三星電子在德國銷售的移動設備侵犯了大唐集團的德國專利,并要求三星電子對自2021年8月21日起在德國銷售的所有涉及該技術的智能手機型號進行賠償,同時對市場上已發布的所有型號發出處置令。
據介紹,該專利利用大唐集團持有的時分雙工 (TDD) 技術,實現基站與智能手機在步行或駕駛過程中的無縫連接。該技術被認為是4G的關鍵技術,并已在歐洲電信標準協會 (ETSI) 注冊,允許專利持有者和用戶之間基于協議進行合理使用。
三星電子自2020年起就大唐4G和5G國際標準專利的使用問題展開談判,由于大唐不斷行使否決權,雙方幾年以來一直未能達成協議。但三星在德國法院頒發禁令后不久,就與大唐移動達成了協議。
據了解,大唐移動已與多家全球智能手機廠商達成專利許可。在大唐移動已經公開的許可中,與蘋果和聯想之間并未有訴訟,直接通過商業談判的方式簽訂了許可。今年4月22日,大唐移動宣布與聯想達成全球專利交叉許可協議。此前,大唐移動已經與蘋果達成許可協議。
這次大唐移動起訴小米,也是繼去年聯想在英國起訴中興通訊,希望就許可費率進行法院裁決之后,中國企業再一次選擇在域外司法管轄區來解決有關標準必要專利許可的案件。
觀察者網當時曾報道,之所以中興通訊在德國的可能性起訴行為引發聯想劇烈“反彈”,是因為德國在專利司法管轄區中的特殊地位。據相關法律人士介紹,德國法院在授予侵權專利禁令方面相對寬松,因此相關訴訟可能引發包括禁令等強制性措施,進而導致聯想相關產品下架等后果。
至于小米這次被起訴,也有觀點認為,大唐到德國打官司,甚至申請在當地禁止銷售小米產品,不僅難以達成合理的結果,反而可能導致兩敗俱傷。在當前全球大背景下,中國公司更應該抱團取暖,而不是自相殘殺。
回溯過往,小米應對專利糾紛,多采取申請專利無效或主張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費率合理性抗辯。如在與華為、飛利浦、三菱的訴訟中,都先通過無效宣告程序進行應對,然后再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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