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張賽男 上海報道
科創板新一輪改革啟幕。
在6月18日召開的2025陸家嘴論壇上,中國證監會主席吳清表示,將聚焦提升制度的包容性和適應性,以深化科創板、創業板改革為抓手,更好發揮科創板“試驗田”作用,加力推出進一步深化改革的“1+6”政策措施,統籌推進投融資綜合改革和投資者權益保護,加快構建更有利于支持全面創新的資本市場生態。
在六項改革措施中,第二項是要面向優質科技企業試點IPO預先審閱機制。IPO預先審閱機制針對哪些企業?如何理解該項機制?
借鑒境外“秘密遞交”制度
據悉,該項制度面向優質科技型企業試點,是借鑒了境外成熟市場的“秘密遞交”制度,即允許企業向證券審核機構遞交IPO申請文件時,不對外公開申請行為及申請文件,在審核機構秘密審核后較短時間內完成信息披露并上市。
例如,美國這一制度最早是境外發行人可適用,2012年擴展至新興成長企業;香港則是由僅申請第二上市或分拆上市的企業可適用,今年5月推出“科企專線”,將“保密遞交”擴展至可適用于“18C章的特專科技公司”“18A章的生物科技公司”。
“秘密遞交”機制受到科技型企業青睞,為科技型企業創造更為友好的上市環境和上市機遇,近年來境內企業多以“秘密遞交”形式赴海外上市。
保護科技企業技術安全
實際上,自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以來,上交所已經建立了全業務環節的業務咨詢溝通機制。同時,發行人擬披露的信息屬于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披露后可能導致其違反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或者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按照規定豁免披露。
但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在近年來的審核實踐中,還有不少科技型企業提出,希望能夠進一步完善發行上市審核機制,便利企業在正式申報前做好業務技術、上市計劃等敏感信息的管理,減少發行上市階段的“曝光”時間,降低對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
為了回應上述需求,科創板此次試點預先審閱機制,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提出的預先審閱申請,在企業正式申報IPO前,上交所將對其發行上市申請文件按照審核要求進行把關,以提高正式申報質量和審核效率。企業申請預先審閱的過程、結果及相關文件等均不對外公開,待正式申報時再披露預先審閱階段的問詢和回復文件,減少科技型企業上市的相關顧慮。
同時,證監會及交易所也將多措并舉保障審核質量和投資者知情權。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方面,發行上市審核標準不降低。無論企業是否經過預先審閱,提交發行上市申請后,上交所都將嚴格遵循現有規則、程序和時限要求開展審核工作。另一方面,信息披露義務不減損。
上交所還要求,如預先審閱后企業正式提交發行上市申請,不僅要依法依規履行各項信息披露義務,還要將預先審閱階段的問詢和回復一并對外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建立預先審閱機制,只是將其作為IPO預溝通服務的一項內容,不代表對企業IPO的預先確認,也并非所有企業都要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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