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張欣 北京報道
近日,云南省銀行業協會官網發布消息稱,6月6日,云南紅塔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紅塔銀行”)總行召開綠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調研座談會,胡文劍以該行黨委書記身份致辭。這一信息顯示,空缺18個月后,紅塔銀行迎來新任掌門人。
云南紅塔銀行前身為2006年5月26日開業的玉溪市商業銀行。2015年,該行引入云南合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煙草總公司云南省公司等企業法人投資入股,并向在冊股東定向增發股份,同年12月21日,經原銀保監會云南監管局批復同意,正式更名為紅塔銀行。
據公開資料及媒體報道梳理,胡文劍出生于1972年,在農行系統工作超25年,曾任農行遼寧省分行副行長、山西省分行副行長等職。今年5月底,他以中國農業銀行山西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身份公開露面,6月初便已赴云南昆明擔任紅塔銀行黨委書記。
此前,紅塔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一職位由李光林擔任,他也是2016年該行正式更名運營后的首任董事長,于2024年1月卸任。自此,該行“一把手”一職空缺至今。
時隔一年多,官方消息披露李光林落馬消息。2025年4月16日,最高檢官網發布信息稱,李光林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一案,經遼寧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丹東市檢察院依法向丹東市中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丹東市檢察院起訴指控:2006年3月至2023年12月,李光林利用擔任紅塔煙草(集團)副總裁、云南中煙工業副總經理、云南紅塔集團董事長、紅塔證券董事長、合和集團董事長,紅塔銀行董事長、云南省煙草專賣局局長等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發放貸款、項目開發、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60后”李光林自1982年起在云南省稅務局工作,1993年11月進入云南省煙草公司,歷任財務處科員、科長、副處長、處長。2002年4月任紅塔集團黨委委員、總會計師,2006年3月起任紅塔煙草(集團)副總裁并兼任紅塔證券董事長。2008年7月任云南中煙工業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其間兼任紅塔證券、云南合和集團等多家公司重要職務。2015年12月起兼任云南紅塔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省級工業公司正職),2018年 1月至今任云南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同時擔任云南紅塔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根據紅塔銀行2024年年報,該行資產總額達1482.43億元,同比減少78.69億元,主要因主動壓降票據資產和交易投資資產。報告期內,營業收入21.60億元,同比增加2.50億元,增幅13.12%;凈利潤5.20億元,較上年末增加0.18億元,增幅3.59%。不良貸款余額8.75億元,不良貸款率1.39%,主要受一戶房地產企業貸款劣變不良及各項貸款余額下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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