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7月8日電 和仁科技及董事長兼總經理趙晨暉、董事會秘書章逸、財務負責人劉雙雙收警示函。
和仁科技公告截圖
8日,和仁科技公告,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稱“浙江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下稱“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浙江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和仁科技于2024年5月23日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合計金額40091.44萬元,超出前期董事會審議的25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限額。公司未就上述事項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5年4月22日才召開董事會會議補充審議并披露。
警示函中提到,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22〕15號)第八條等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趙晨暉、董事會秘書章逸、財務負責人劉雙雙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和第五十一條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
綜上,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和仁科技、趙晨暉、章逸、劉雙雙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和仁科技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浙江證監局警示函中指出的問題,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公司亦將認真吸取教訓,加強對上市公司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學習,提高規范運作意識和信息披露質量,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的發展。本次收到警示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將持續履行職責,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防范類似問題再次出現。
深交所網站截圖
同日,深交所發布關于對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的監管函,要求和仁科技、趙晨暉、章逸、劉雙雙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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