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7月23日電 23日盤后,丹化科技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內蒙古證監局《關于對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下稱《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經查,丹化科技原通過控股子公司江蘇丹化醋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丹化醋酐)持有濟寧金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濟寧金丹)39.4737%的股權,濟寧市恒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立化工)持有濟寧金丹39.4737%的股權,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開基金)持有濟寧金丹21.0526%股權。2022年11月14日,江蘇丹化集團有限公司(時為丹化科技控股股東)以3200萬元回購國開基金持有的濟寧金丹21.05%股權,濟寧金丹其他兩名股東丹化醋酐、恒立化工放棄優先購買權。丹化醋酐放棄優先購買權構成關聯交易,金額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的1.30%,但丹化科技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遲至2025年4月11日才披露董事會決議,對上述交易予以追認。
內蒙古證監局指出,丹化科技上述行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三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相關規定。
李國方作為公司時任董事長,成國俊作為公司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蔣勇飛作為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辦法》第四條規定。
根據《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內蒙古證監局決定對丹化科技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企業網站信息顯示,丹化科技成立于1993年9月,公司在境內公開發行A、B股股份(代碼:600844,900921),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目前主要是投資平臺,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主要由三家控股子公司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其中通遼金煤工有限公司生產化工品乙二醇和草酸,江蘇金聚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生產合成氣制乙二醇專用催化劑,江蘇金之虹新材料有限公司從事可降解材料的研發及小批量生產。公司的營業收入主要來自于通遼金煤。
企業經營方面,丹化科技預計2025年上半年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約為-6619.72萬元,上年同期為-1.12億元。
丹化科技表示,報告期公司主要產品乙二醇和草酸的總體產銷情況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長,公司繼續采取各種降本增效措施,加之煤炭價格有所下降,本期虧損幅度收窄。但由于主要產品市場價格繼續處于低位,公司經營仍面臨一定的困難。公司目前正積極推進草酸擴能改造項目,并尋求其他改善經營狀況的途徑。
二級市場上,丹化科技23日收漲0.29%報3.49元/股。(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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