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7月28日電 引力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引力傳媒或公司)未在規定期限披露業績預告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上交所網站28日披露的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經查明,2025年4月26日,引力傳媒披露《2024年年度業績預虧及致歉公告》顯示,公司預計2024年度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1700萬元至-1900萬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以下簡稱扣非后凈利潤)為-1600萬元至-1800萬元。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4年度實現凈利潤為-18105075.90元,2024年度實現扣非后凈利潤為-17280929.19元。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度業績是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可能對公司股票價格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公司2024年度凈利潤為負值,應當在2024年會計年度結束后1個月內披露業績預告,以明確市場預期。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業績預告,未能及時、準確地向市場揭示公司虧損的風險。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4月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2.1.1條、第2.1.5條、第2.1.7條、第5.1.1條、第5.1.10 條等有關規定。
責任人方面,時任董事長羅衍記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總經理潘欣欣作為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財務總監王曉穎作為公司財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穆雅斌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1.2條、第4.3.1條、第4.3.5條、第4.4.2條、第5.1.10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
對引力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羅衍記、時任總經理潘欣欣、時任財務總監王曉穎、時任董事會秘書穆雅斌予以通報批評。
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資料顯示,引力傳媒是一家以科技創新與內容創新驅動的卓越全域數字營銷公司,公司主要業務為品牌營銷、社交營銷、電商營銷與運營服務、數據咨詢服務。
業績方面,2025年一季度,公司營收19.90億元,同比增長56.98%;歸母凈利潤754.29萬元,同比下滑6.23%。二級市場上,引力傳媒28日收跌0.50%報18.06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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