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7月29日電 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元成或公司)29日晚公告,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以下簡稱“浙江證監局”)《關于對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和祝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139號)(以下簡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經查,祝昌人作為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未將其與他人簽訂代持協議并為他人代持少量股份的相關事項告知公司,導致公司招股說明書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近親屬直接或間接持股情況”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且公司2017年至2021年各期定期報告中相關持股信息披露不準確。該代持行為持續至2022年初解除。
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二十條、第六十三條,2019年修訂的《證券法》第七十八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祝昌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條、第五十八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的規定。
根據2019年修訂的《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和祝昌人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此前于7月1日公告,因公司涉嫌年報等定期報告財務數據虛假披露,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祝昌人立案。
資料顯示,*ST元成創建于1999年,總部位于浙江杭州。公司圍繞生態景觀、綠色環保、休閑旅游等領域開展項目規劃、設計、施工等業務。
業績方面,經財務部門初步測算,公司預計2025年半年度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9300萬元到-14700萬元。對于業績預虧的原因,*ST元成指出,由于公司所處行業受市場影響較大,導致公司新增訂單明顯減少;相關項目方、甲方資金受行業周期性波動以及市場供需變化等因素影響,資金負債承壓較大,致使項目方、甲方等支付能力下降,公司已施工項目回款進度緩慢;上述原因導致報告期內營收下降。
二級市場上,*ST元成29日漲停收盤,報2.51元,漲幅5.02%。(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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