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第未來(FF,美股代碼FFAI)創始人、聯席CEO賈躍亭近期表示,已成立第二個還債信托,希望加速還清中國債務。
2300億債壓頂,陷入債務困境的前江蘇首富張近東也打算成立破產重整信托,將蘇寧系公司股權以及個人資產均“裝進”為償債設立的信托計劃用于還債。
事實上,近幾年越來越多陷入債務困境的上市公司也通過設立類似破產重整信托解決債務困境,破產服務信托需求迎來快速增長。那么欠債“富豪”們為何青睞這類信托來化解債務困境?這類信托是如何運作還債的?
還債信托如何運作?
由于通常已經面臨資不抵債的困局,還債信托的核心是將公司甚至老板有價值的資產均裝進為償債而設立的信托,以增強債權人對償債的信心。債權人為信托的受益人,該信托的資產處置變現的收益以及資產運營的收益等都將用于償還債權人。委托人通常為公司或老板,信托公司為受托人。有的破產服務信托還會設立信托資產平臺公司或信托運營平臺公司,由平臺公司負責信托底層資產(或企業)運營、資產處置變現等。
比如蘇寧系擬成立的破產重整信托,裝入信托的資產被劃分為保留運營和處置變現兩大類,并最終被裝入新蘇寧集團有限公司和南京眾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兩個公司分別作為新機制下的運營管理公司、資產處置公司。
大多數情況下公司仍由原來的經營管理團隊負責日常經營,比如按蘇寧系的重組草案,張近東雖然將交出旗下38家蘇寧系公司的全部股權轉進信托,等于他的股東權益幾乎“清零”,但他還是有較大的話語權,公司也還是由原管理團隊負責日常運營,只不過要受到嚴格監督。
如果存在原經營管理團隊不適合擔任或者債權人代表意愿不足等情形,也可以通過市場化方式引入職業經理人團隊或專業資產處置機構。
據了解,目前風險處置服務信托主要有兩種模式:
一是存續式重整模式。企業主要經營性資產及股權置入信托,原股東權益被消滅,債權人成為信托受益人,未來通過股權減持、分紅或資產出售等方式獲得清償。蘇寧的重組草案接近該模式。
二是出售式重整模式。將企業優質資產出售給新主體以迅速恢復經營,同時將出售所得(或部分股權)及其他待處置資產置入信托,用于向債權人進行后續清償。部分上市公司采用該模式。
如何保障債權人的權益?
那么日常如何監督、保障債權人的權益呢?
清華大學法學院金融與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邢成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維護債權人利益方面,信托主要通過以下機制實現:第一,制度保障。憑借信托財產獨立性,確保資產安全,專用于償債。第二,權利轉換。將不確定的債權轉化為明確的信托受益權,清償預期更為清晰。第三,治理制衡。設立受益人大會,并可由債權人代表等組成管理委員會,監督受托人運作,共同決策重大事項,防止權力濫用。
受益人大會由參與信托受益權分配的全體債權人組成,是信托計劃的最高決策機構。受益人大會通常會下設管理委員會(或類似機構),是根據受益人大會的決議和授權管理信托計劃事務、對外代表信托計劃全體受益人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
管理委員會行使職權也需要授權,比如有的破產重整信托會規定管理委員會職權范圍內的一般決策事項須經全體管理委員會委員過半數表決通過,特殊重大決策事項須經全體管理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債權人最終能獲得清償數額則取決于信托計劃的執行情況。破產管理人將待處置財產納入信托計劃后,債權人所享有的債權一般將兌換為相應份額的信托受益權。如果信托管理處置的資產不佳,債權人獲得的實際清償可能遠低于份額價值,甚至可能為零。
“最終效果主要取決于以下因素:第一,底層資產的質量與價值。這是清償的根本來源,資產價值越高、流動性越好,債權人獲償越多。第二,受托人的專業能力與盡責程度。受托人的資產處置、運營管理和主動管理能力直接關系到信托財產的增值變現效果。第三,信托方案設計的合理性。包括受益權層級設置、決策機制、退出安排等是否公平高效,直接影響債權人的實際回報與權益保障水平?!毙铣煞治龇Q。
打破債務人的“囚徒困境”
這已經不是賈躍亭第一次設立還債信托,2019年,賈躍亭設立了第一個由美國加州破產法院批準的獨立監管還債信托,他將自己所持的FF股份全部轉進了該信托。此次成立的第二個債權人信托,資產由FFAI股份+AIxC股份兩部分組成,首筆資產將很快轉入。具體來看,上述信托的資產主要來源于兩部分:一是FF授予賈躍亭的“股東股民First”股權激勵下獲得的股份的50%。二是賈躍亭投資的納斯達克上市公司AIXC所對應的約7%股份的50%。
按照蘇寧的重組草案,由于蘇寧系公司面臨超2300億元的債務,資產清算價值較賬面縮水過半,僅剩410億元,已經資不抵債。重整的核心措施是設立一個破產重整信托,張近東不僅將交出旗下38家蘇寧系公司的全部股權,更需承諾將其名下所有個人資產注入為償債設立的信托計劃,以換取債權人暫停追索其個人擔保責任。
“這種還債信托有助于打破欠債人的‘囚徒困境’,如果不設立信托的話,可能今天這個資產被查封,明天那個資產被凍結,公司賬戶里的錢可能一到賬就被劃走還債了,這種情況影響公司正常經營,而且也沒有新的投資人敢投錢?!?某信托公司高管分析稱,成立信托以后把資產裝進信托用來還債,債權人轉為“信托受益人”,通過信托財產的未來收益或資產處置變現獲得償付,債權人就不會再單獨行動,而且如果有新的投資人覺得資產有價值,還可以引進新的投資人,新的資金進入有助于盤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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