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20日電 連續兩天20%漲停后,*ST東通發布《關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第十次風險提示公告》稱,公司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ST東通稱,公司股票交易價格于2025年11月19日、11月20日連續2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3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針對公司股票異常波動情況,*ST東通就相關事項進行了自查,現就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公司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情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根據《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同時,因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相關文件,引用了上述2019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中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虛假財務數據,構成欺詐發行。公司可能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0.5.1條第(一)項、第10.5.2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5日起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如根據正式的處罰決定書結論,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后續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二)除上述事項外,經*ST東通自查,并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核實,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的正式處罰決定,目前各項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人員穩定;公司將全力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積極行使聽證或進行陳述、申辯等合法權利,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于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股票異常波動期間,未發生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ST東通表示,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在指定媒體已公開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
*ST東通官網顯示,公司以“安全+”“數據+”和“智慧+”三大產品體系為基礎,為客戶提供優質的中間件、網絡信息安全及行業數字化產品、解決方案及服務支撐。
2025年前三季度,*ST東通實現營業收入4.19億元,同比增長42.6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虧損8399.75萬元,上年同期為凈虧損1.83億元,虧損同比收窄54.18%。
截至11月20日收盤,*ST東通漲停報2.89元,最新市值16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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