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教不改!雷克薩斯門店加價再引眾怒|聚焦“3?15”
臨近“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的一家中升雷克薩斯4S店卻“頂風作案”,對購車訂單臨時加價。在面對消費者的維權行為時,工作人員甚至不懼監管,直言“那就立案”。
臨時加收10萬“服務費”
1月16日,王新(化名)于海口中升雷克薩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海口中升雷克薩斯”)內訂購一輛雷克薩斯GX550,彼時雙方談定以93.19萬元成交,且王新簽訂購車意向合約后向該門店交付了5萬元購車定金,約定該車型為特殊配車,定金不退不換,預計提車時間為5月10日。
原本以為4個月后便可提車,但合同簽訂當天下午,王新接到門店電話,銷售人員稱需要額外繳納服務費10萬元,否則無法提車。
王新并未同意該行為。3月5日,王新收到雷克薩斯4S店單方面退回的5萬元購車定金。
店內員工表示,由于與王新簽訂合同時,集團的加價購車信息因網絡延遲并未推送至銷售前端,時間差導致當下情況。在工作人員的表述中,加價10萬元才能購車是集團要求。
面對這樣的解釋,王新并不認可:“這是他們單方面違約,按照合同,4S店需賠付雙倍定金,累計10萬元作為賠償。”
但4S店方面也不認同他的說法。店內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王新交付了5萬元定金,但并未與公司簽訂相關購車合同,此前簽訂的只是購車意向合約,所以主動權在4S店手中。
不過,王新提供的證據中,交付5萬元時的發票上明顯蓋著海口中升雷克薩斯的財務專用章,且收據上明確寫著“明定車款”,這意味著該款項是在雙方確定車型且確定購買車輛后才支付的,并非4S店負責人所說只是購車意向。
3月8日,接到王新投訴后,海口市商務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約談該店相關負責人,并明確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汽車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方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但對相關法律法規,4S店相關負責人顯得不以為然,直言“那您就立案唄,我們鑒定一下”。
對此,3月9日,海口市商務局將相關證據固定,移交執法部門開展進一步調查。次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接了相關證據和線索,對該4S店展開調查,現場下發了《詢問通知書》。彼時,該門店總經理出面發聲,當時處理糾紛的客服經理已經被停職,4S店愿意配合所有調查,并公開致歉。
記者從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了解到,相關人員已于3月10日上午至海口中升雷克薩斯4S店展開進一步調查。“如確實違反相關法規,會根據相關法條法規進行處理”。
記者了解到,調查工作預計在15天內完成。
屢教不改的經銷商
《國際金融報》記者查詢資料發現,中升集團旗下門店此前已有多次被處罰記錄。
中升集團作為汽車經銷商,在手業務包括銷售新車、售后產品級服務,旗下經營品牌多為豪華和中高端品牌組合,包括奔馳、雷克薩斯、奧迪、寶馬、沃爾沃等。根據企查查資料,中升集團旗下控制企業超580家。
或因如此,中升集團無法對旗下每個控制企業做到實時監管,導致多家門店遭遇投訴與罰款。
2022年,深圳中升雷克薩斯因為虛假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被深圳市場監管局罰款50萬元;2023年5月,無錫中升錫東雷克薩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因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二十三條第一款,被無錫市生態環境局處罰22萬元。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經銷商門店賣車方式實際存在多種不合理現象,包括加價、打包服務等。中升集團旗下門店的投訴也不止上述兩條,曾有消費者向其反映,中升集團旗下的4S店在售后服務方面存在推諉、拖延等問題,但最終或調解成功,或消費者另尋他路,所以并未被曝出。
作為上市公司,中升集團去年的業績情況有所下滑,其中新車售賣收入下滑較為嚴重。
2023年上半年,中升控股(中升集團港股上市主體)收入為819.02億元,同比下降4.8%。其中新車銷售收入為645.69億元,同比下降6.2%;售后服務業務收入122.32億元,同比降低4.6%;二手車銷售收入51億元,同比增長16%。
翻閱財報,中升控股經營當中,有超過四成收入來自奔馳,算入雷克薩斯、寶馬、奧迪等,有接近六成的收入來自豪華品牌,其他收入來自豐田等部分合資品牌的銷售。
汽車保險登記數據顯示,去年上半年,梅賽德斯―奔馳、寶馬及奧迪在中國的新車交付量分別為39.04萬輛、38.5萬輛及32.18萬輛,同比分別增長6.4%、5.9%及6%;雷克薩斯及豐田在中國的交付量分別為7.06萬輛及76.68萬輛,同比分別下降18.4%及5.7%。
雷克薩斯加價成“常態”
作為雷克薩斯國內最大的經銷商伙伴,中升集團的雷克薩斯銷量并不理想,這與車市“價格戰”導致的豪車降價息息相關,同時也與集團前端銷售模式有關。
有聲音認為,相比奔馳、寶馬等其余豪華品牌,雷克薩斯的加價行為可能會影響銷量。
記者采訪多位經銷商與汽車行業從業者,從他們口中得知,雷克薩斯的加價行為并非一朝一夕,其在市場上甚至有“加價王”稱號。
2004年進入中國市場以來,雷克薩斯堅持以不國產、純進口和高品質的特點立足市場,這也成為“買其車,必加價”的由來。2005年至2015年是雷克薩斯高速發展的階段,憑借超前的超長質保和10―15次的免費保養政策理念贏得許多消費者青睞。
2015年,雷克薩斯穩固中國市場份額后,旗下熱銷車型幾乎全部開始加價銷售,彼時有數據顯示,雷克薩斯ES加價2萬―3萬元,LX加價超10萬元,雷克薩斯LM甚至成了加價神車,加價幅度逼近百萬元。2018年至2021年,雷克薩斯ES指導價上漲超5萬元,加價幅度也達到了2萬―3萬的現金加價和1萬―2萬元的捆綁加裝。
2022年以來的“價格戰”讓加價買車變成“傻子”行為,在與受訪者聊天時,他們表示當下需要加價購車的情況很少,需看進口車型的關稅與加裝情況,很少會有經銷商再漫天要價,此舉不合邏輯,“降價都賣不掉,誰還加價啊”。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告訴記者,一些進口車或限量版車型,由于數量有限或具有特殊配置,也可能存在加價現象。
記者發現,早在2019年,雷克薩斯便因加價售賣被罰8761萬元。彼時公司公關部相關人士作出回應,為因此事而給顧客帶來的困擾深表歉意,“對此事件,已經進行了徹底整治,今后將‘合規’置于業務運營的首位,采取一切措施杜絕類似行為再次發生”。
時至今日,仍有雷克薩斯惡意加價的維權,在“價格戰”席卷中國市場的當下,雷克薩斯在中國市場的策略似乎并未改變。
記者 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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