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9日,四川成都27歲女子小雅在自家門口被同小區居民梁某某捅傷致死,引發社會廣泛關注。20日上午,梁某某被控犯故意殺人罪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新黃河記者了解到,開庭前,小雅母親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怒斥梁某某家屬寫的一封道歉信,并稱信中有“你女兒失去生命,我女兒失去自由,我們都處在難以接受的痛苦中”的表述。“生命和自由是對等的嗎?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的女兒失去生命是他的女兒造成的,他的女兒失去自由是她自己咎由自取,這可以相提并論嗎?”
當天,小雅母親胸前佩戴了一朵白色雛菊,她說這是女兒喜歡的花,希望帶著女兒進法庭,“我從來沒想過自己和女兒會成為新聞人物,我也不愿意以這樣的身份和你們見面,但慘案已經發生了,只能以這樣的方式讓大家記住我女兒的樣子。”
此前,新黃河曾以《女子家門口遇害案將開庭,兇手被認定患“精神分裂癥”,死者母親:兇手思路清晰,行兇后還去就醫》為題報道此事。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2024年6月9日13時許,梁某某攜帶刀具在該小區內無故敲門滋擾至死者住房,該房住戶被害人小雅發現異常后,通過母親王某通知小區物業安排保安到場處理。小區保安黃某乾到場勸離梁某某時,小雅打開房門質問梁某某,隨即二人發生爭吵,梁某某沖到房門處與小雅抓扯、打斗,其間,梁某某使用事先準備的刀具對小雅頭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劃、捅刺十刀,小雅則用門廳擺放的陶瓷擺件擊打梁某某頭部數下,保安黃某乾見狀上前制止無果,小雅隨之受傷倒地,后黃某乾撥打120、110電話報警,小雅經120現場搶救無效死亡,梁某某經公安民警同意后隨父母自行駕車就醫。經鑒定,被害人小雅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擊左胸部導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檢方的起訴書還提到,被告人梁某某因精神異常,經常無故與家人吵鬧、摔打物品,無故竄至部分住戶門口,進行敲門滋擾。
同時,檢方起訴書提到,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癥,對其2024年6月9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梁某某無故滋擾他人并持刀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新黃河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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