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退費卻陷入維權難 薦股軟件監管存漏洞
買個薦股軟件,就能拿到獨家指標定位牛股?近日,一家名為財咨道的公司被多位消費者在黑貓平臺投訴,消費者表示自己購買軟件后,按照相關指示操作選股卻大虧,想要退費卻遭百般推諉。記者深入了解發現,以往也有消費者以類似理由起訴財咨道,要求退還軟件使用費,但相關訴求未獲法院支持。有相關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市面上大部分薦股軟件都在證監會有合格資質,近幾年雖然證監會加大了對于此類公司虛假宣傳的檢查力度,但政府處罰并不等同于消費者可以退款,整體上消費者在面對此類案件維權時仍處于弱勢地位。
證券監管機構自2013年起開始規范“薦股軟件”變相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一事,并將銷售和提供“薦股軟件”納入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范圍。有學者指出,在維護投資者權益上僅僅做到這一步還遠遠不夠。
■廖木興/圖
消費者
聲稱能定位牛股
使用后表示“根本無用”
“我岳父70多歲了,平時并不炒股,不知點了哪個短視頻鏈接下了一個炒股軟件,還為此付出了八千多元的軟件使用費”,家住成都的田先生(化名)向記者表示,自己是注意到家里老人頻繁收看一家公司推送的“投資課程”才發現端倪,而這些課程即是購買炒股軟件的副產品?!巴扑偷恼n程幾乎沒什么含金量,營銷意義大于實際意義,我們發現后想和軟件背后的公司協商退費,但卻以超過5天退款期限為由拒絕退費”,田先生疑惑,這家公司以短視頻平臺為傳播渠道,通過誘導沒有辨別能力的老人付款,事后又以霸王條款推諉責任,中間是否涉嫌違法?
田先生提供的付款截圖顯示,其岳父通過微信向一家名為財咨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財咨道”)的企業支付3筆款項,三筆金額分別為485元、2000元和6888元。通過相關信息,記者定位到一款名為“如來神漲”的手機APP,這款軟件由財咨道開發,分為體驗版、普及版、經典版、投顧版等多個版本。值得注意的是,這些APP無法通過軟件自身渠道注冊賬號,因此無法登錄進去查看軟件內部情況。
■田先生提供的付款截圖。
記者以“財咨道”為關鍵詞在短視頻平臺搜索,最終通過一個財咨道的廣告鏈接和一名潘姓工作人員取得聯系。這名潘姓工作人員告知,將會給記者贈送一套智能決策的選股軟件,還發來一個鏈接,并叮囑記者一定要將這個介紹軟件的視頻看完。視頻中的宣講者稱公司開發了三大特色指標,分別是中期方向線,決策曲線,量能飽和度,投資者可以通過這三大指標識別牛股,并在牛股低位和大漲前夕精準買入。該視頻還強調軟件一分不收,但要收取一年的數據費485元,并稱這485元是交給上交所和深交所的。
■財咨道稱定位牛股需要觀察中期方向線、四量圖、決策曲線等指標滿足一定條件。(受訪者供圖)
之后潘某詢問記者是否愿意花費這485元,若愿意可以發來付費鏈接,在微信便可付款。付費完成后公司將發送給投資者注冊好的賬號和密碼,該賬號用于登錄“如來神漲”普及版并對接一位軟件使用顧問。記者詢問這款軟件是否保證能選擇正確的股票,對方稱不可能做到100%,但能有六到七成命中牛股的概率,記者此后拒絕了這個邀請。
不過記者從多位軟件購買者口中得知,財咨道推出的后續付費服務繁多復雜。劉先生(化名)最早也是付費485元購買普及版,但后續“軟件顧問”不停發來其他課程,這些課程更多是用來營銷的,表示普及版的三大指標有識別局限性,鼓勵投資者購買更貴的至尊版,這個版本的軟件指標更豐富,命中牛股概率更高。劉先生禁不住誘惑付款28888元,但發現按照軟件的指示操作仍是虧錢,“他們的軟件可以自動篩選符合他們買入條件的股票,但買入之后第二天這些股票又不符合買入條件了”,劉先生稱,“后續我向財咨道請求退款,但以超過5天為由拒絕了我”。
同樣購買財咨道高階軟件的林先生(化名)堅稱對方是“詐騙”公司,“我為這個軟件花了39800元,但根本不好用,按他們的操作選股后還是虧錢,客服對我的退費申請百般推諉。”
在黑貓投訴網站上,與財咨道有關的投訴達243條,大部分是關于該公司營銷方式以及使用效果的投訴。還有多位消費者就軟件退費問題與財咨道對簿公堂。企查查App顯示,僅今年以來,就至少有14例新增司法訴訟,案由皆是服務合同糾紛。記者就消費者投訴的退費問題、使用效果問題以及為何設置5天退費期限向財咨道發送采訪函,并多次撥打電話,但截至發稿記者時未收到公司回復。
維權
多次因誤導性宣傳被罰
消費者退費主張難獲法律支持
四川致高律師事務所律師、成都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消費咨詢專家申憲偉告訴記者:“該公司軟件由銷售人員發給客戶微信付款鏈接,付款后銷售人員再發給客戶賬號和密碼用以登錄”的行為,本身不存在違規,只是一種付款方式。消費者維權可以關注兩個方面,一是商家在銷售軟件時承諾的是提供“投資咨詢服務”,而不僅僅是“軟件使用服務”;二是在銷售過程中是否存在誤導、虛構、夸大宣傳投資咨詢使用效果等的“欺詐”行為。
申憲偉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無論類似的炒股軟件,還是真人版的投資顧問,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業務,須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取得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相關從業人員還必須取得相關執業資格。否則應承擔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法律責任,構成犯罪,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記者注意到,財咨道此前曾兩次被遼寧證監局處罰,原因皆為部分營銷人員在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和客戶招攬過程中存在虛假、不實、誤導性的營銷宣傳行為。遼寧證監局對該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要求規范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和客戶招攬行為,依法合規經營。不過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種處罰對于持牌投顧機構來說是慣例性檢查,對公司本身持續經營沒有多大影響。
記者梳理發現,去年有多位財咨道軟件購買者起訴財咨道,但除主動撤訴外,其余案件都以消費者敗訴告終。
去年5月,一名孫姓消費者起訴財咨道稱,被告每天以不同方式向原告吹噓被告公司實力,稱布局的股票肯定賺,且有嚴格的止盈止損,不會被套。在被告承諾保本高收益、穩賺不虧高額回報的欺騙蠱惑下,原告向被告合計支付了服務費32360元,由被告向原告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但原告在支付服務費用,按被告相關人員的指令購買了相應股票后,結果造成嚴重虧損。同時,原告發現被告的工作人員并未取得投資顧問的執業資格,且非法承諾保本高收益、穩賺不虧高額回報,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經常不作為、亂作為給原告造成了重大損失。孫某要求被告返還服務費。
財咨道方面則辯稱,原告孫某與公司簽訂的屬于軟件買賣合同,并非投資咨詢服務,法律并未規定對于銷售軟件產品需要任何從業資格,更何況公司工作人員已取得從業資格,向原告銷售軟件產品并無不當。財咨道否認存在夸大宣傳,稱公司在銷售軟件時已經通過軟件使用協議、投資者確認書、風險揭示書等形式向孫某明確提示風險,如在軟件使用協議上,財咨道明確寫明:用戶應充分認識到金融投資的風險。軟件內所提供的所有數據與信息,僅供用戶參考使用,不構成用戶進行投資操作的直接依據。此外,協議中亦有條款顯示廣告及任何人員推銷時的承諾、宣傳均不作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雙方的權利義務應以合同約定為準。
業內人士
爭議只能靠協商解決
薦股軟件監管存灰色地帶
事實上,市場上有許多如財咨道這般的薦股軟件,許多消費者在社交平臺上發帖稱自己禁不住**公司誘惑購買該公司薦股軟件,但購買后按指示操作仍在虧錢,想退費對方又不肯。有趣的是,這些帖子也成為一些法律咨詢公司招攬客戶的場所。不過據記者了解,這些法律咨詢公司一般不會保證能幫消費者實現退費,只有實現成功退費時才按比例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吳緯(化名)是這類業務的資深從業者,他向記者介紹,市場上目前有80多家這類公司,都在證監會有合法備案,消費者目前只能走協商路線,走法院訴訟是贏不了的。記者進一步追問,一些公司通過夸大宣傳的方式誘導消費者購買或升級付費,明顯已經構成違規,消費者若有相關證據是否可以維權?吳緯表示,這只是監管層面的處罰依據,并非消費者的維權依據,對方違規了,消費者可以投訴,政府部門可以處罰,但是沒有規定必須退款。
一些公布的判例似乎支持吳緯觀點。2013年,一名邱姓消費者起訴上海益盟軟件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邱某購買該公司旗下的薦股軟件益盟操盤手·領先版,但因后期按軟件“指導”方式購買股票導致虧損,于是請求法院判決軟件購買合同無效,益盟軟件退回軟件使用費。被告益盟軟件公司辯稱,在使用協議中公司已明確益盟操盤手軟件不能保證用戶盈利,也不承諾用戶的投資不遭受損失。法院最后駁回邱某所有主張,在判詞中法院提到邱某所主張的益盟軟件公司對軟件存在夸大宣傳或虛假承諾等導致其損失,并不屬于認定合同無效的范疇。
不過,上述判例也反映出當下解決薦股軟件糾紛的尷尬。法院判詞中表示,由于傳統“薦股軟件”提供的信息服務僅是客觀反映軟件預設程序在實時交易中的程序運行結果,軟件信息也附有風險提示,軟件供應商在軟件運行過程中并沒有能力對軟件運行及其結果實施影響,故傳統“薦股軟件”提供的服務并不屬于《證券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立法時規制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但現行“薦股軟件”普遍較傳統“薦股軟件”多衍生出了諸如“技術課堂”“技術指導”等功能,該類功能往往變相存在軟件供應商或其服務人員對“薦股軟件”消費者進行某類主觀指導的情形。
薦股軟件監管與投顧業務監管有一脈相承之勢,2010年證監會發布《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下稱“投顧業務規定”),該規定明確提供投顧業務的人員和機構應當規范投顧業務推廣和客戶招攬行為,禁止對服務能力和過往業績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的營銷宣傳,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諾或者保證投資收益。證券投資顧問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應當具有合理的依據。投資建議的依據包括證券研究報告或者基于證券研究報告、理論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資分析意見等。
2012年,證監會發布《關于加強對利用“薦股軟件”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監管的暫行規定》(下稱“薦股軟件規定”),促使監管機構開始規范“薦股軟件”變相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一事,并將銷售和提供“薦股軟件”納入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范圍。薦股軟件規定同樣明確售賣薦股軟件機構不得對產品功能和服務業績進行虛假、不實、夸大、誤導性的營銷宣傳,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戶承諾或者保證投資收益。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客觀、準確告知客戶“薦股軟件”的作用,全面揭示“薦股軟件”存在的局限和糾紛解決方式。
比較兩份細則可以發現,盡管監管機構將薦股軟件納入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范圍,但相比于真人投顧并未對薦股軟件的決策依據有明確要求,同時,針對薦股軟件機構若違背相關規定應作何種處罰亦無明確標準。而對于真人投顧,投顧業務規定明確若相關機構及從業人員違反投顧業務規定,最高可責令暫停新增客戶、責令處分有關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高絲敏曾發表文章指出,當下薦股軟件監管相比于真人投顧監管面臨兩大難題,其一,主體識別仍然不夠清楚,提供和銷售薦股軟件屬于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但提供和銷售者是不是投資者的受托人,是否承擔相應的信義義務,并沒有規定;其二,參與設計咨詢行為前置程序的金融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的法律地位以及承擔何種義務等問題,都缺少相應規定。文章認為,需要通過規則內容的更新,將被虛置的責任落實到自然人和機構主體,以防止責任失靈而損害投資者對于市場的信心,并引致系統性風險。
鏈接
財咨道母公司已登陸新三板
2023年上半年凈利超半數A股上市公司
資料顯示,財咨道是一家名為沈陽麟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麟龍股份”)的全資子公司,麟龍股份亦是一家新三板上市企業。除財咨道外,麟龍股份還有許多其他的子公司,但財咨道是這家新三板上市公司營收的主力。
麟龍股份公告文件直言,公司收入大部分來源于子公司財咨道的證券分析軟件銷售和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蛻粼谑褂密浖a品時需要證券市場行情數據的,子公司向客戶提供行情信息服務,并收取相應的數據費、服務費。據其最新公開的財務數據,2023年上半年總營收為1.9億元,其中證券分析軟件銷售及數據信息服務貢獻74%的收入,證券投資咨詢服務貢獻26%的收入。
財咨道官網顯示,目前公司主要經營四大業務,分別是軟件產品服務、投資顧問服務、基金代銷服務和金融視頻服務。其中最賺錢的軟件產品服務又分為“股道”軟件系和“投資決策系統”軟件系,兩者均有不同的收費等級,但核心賣點都是其聲稱的特色指標,主要包括“四色譜”“量能飽和度”“四量圖”和“決策曲線”。
據麟龍股份介紹,公司軟件由號稱“國內第一代技術分析軟件總設計師”邱一平操刀設計,而上述特色指標亦是由邱一平提出。網上有限的公開資料顯示,邱一平是臺灣人,上世紀90年代曾參與了中國股市的第一代技術分析的軟件制作,還出版過《笑傲股林》《股往金來》等多部股市技術分析書籍,這些書籍目前在一些電商平臺仍有銷售。
邱一平早年投資七卡網絡,該公司主營炒股軟件的研發、生產及銷售,彼時,麟龍股份股東朱榮暉、倪忠威、顏為民所控制的公司是七卡網絡炒股軟件的經銷商。此后邱一平和朱榮暉等人建立良好關系,幾人共同看好中國炒股軟件市場的未來,于是共同出資成立麟龍股份。
從業績看,麟龍股份2022年營收報4.7億元,同比2014年營收上漲370%,凈利潤亦從2014年的4779.63萬元上升至2022年的1.5億元,增長率達到223.6%。值得一提的是麟龍股份2023年上半年凈利潤報7092.05萬元,這個成績超過同期58%的A股上市公司。
企業合規方面,麟龍股份稱公司在2011年7月前不具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為規范上述行為,公司于2011年7月收購了具備證券投資咨詢資質的麟龍投顧100%股權,并對公司產品及銷售分工進行了調整。針對公司的整改方案,遼寧監管局對公司進行了現場核查,并于2013年4月認定公司銷售具有薦股功能軟件的整改情況無異議。
新快報記者 劉艷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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