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9月11日電 高檢網11日消息,貴州磷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鄧竹林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黔南州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黔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鄧竹林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5年2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貴州磷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鄧竹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7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貴州磷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鄧竹林被開除黨籍。
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磷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鄧竹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鄧竹林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為親屬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放貸獲利;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接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鄧竹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鄧竹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企業網站信息顯示,貴州磷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主要業務包括現代化肥、精細化工、新能源電池材料、電子化學品、綠色環保產業等。磷礦采選、磷復肥產能位居全國第一。(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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