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9月25日電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起步”)24日發布公告稱,公司于9月23日收到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麗水中院”)出具的一審《刑事判決書》,公司犯欺詐發行證券罪被判處罰金1000萬元。
來源:ST起步公告
具體來看,公告稱,本案被告單位為ST起步,被告人為公司前董事長章利民、公司前總經理周建永、公司前副總裁鄒習軍、公司前董事會秘書吳劍軍、公司前財務總監陳章旺、公司前供應鏈總監周建璋。本案由麗水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單位ST起步、被告人周建永等6人涉嫌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向麗水市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
麗水市人民檢察院以麗檢刑訴〔2025〕10號起訴書于2025年7月8日向麗水中院提起公訴,麗水中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25年8月21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2025年9月23日,公司收到麗水中院出具的(2025)浙11刑初10號《刑事判決書》。
《刑事判決書》提到,被告單位ST起步犯欺詐發行證券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000萬元。
ST起步表示,本次判決為一審判決,被告單位、被告人有上訴權,最終判決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持續關注該案件的后續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ST起步還提到,關于本次判決書中針對公司的1000萬元罰金,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罰款的,應當折抵相應罰金。中國證監會已于2023年11月15日因公司欺詐發行行為對公司作出5200萬元罰款決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實際繳納2100萬元罰款。
中新經緯注意到,ST起步7月11日曾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起訴書。
經依法審查查明相關事實,麗水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單位ST起步以虛增利潤的方式進行財務造假,并在《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公司債券,數額巨大且有其他嚴重情節,被告人章利民、周建永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鄒習軍、吳劍軍、陳章旺系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行為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欺詐發行證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ST起步系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被告人章利民、周建永、鄒習軍、吳劍軍、陳章旺在ST起步發行可轉換債券后,持續以虛增利潤的方式進行財務造假,并公開披露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告人周建璋在ST起步發行可轉換債券前后,多次參與財務造假,屬于其他嚴重情節,被告人章利民、周建永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鄒習軍、吳劍軍、陳章旺、周建璋系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行為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ST起步自2009年成立以來,一直專注于童鞋、童裝和兒童服飾配飾等的設計、研發、組織生產和銷售,旗下核心品牌為“ABC KIDS”。ST起步2017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被稱為“中國童鞋第一股”。
2025年上半年,ST起步實現營業總收入8583.57萬元,同比下降33.5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713.53萬元,上年同期虧損3091.38萬元;扣非凈利潤虧損6098.95萬元,上年同期虧損3157.66萬元。對于營收下降,ST起步稱,主要系行業增速放緩,童裝童鞋品牌競爭加劇等背景下,本期線下經銷商提貨量同比下降,同時電商行業競爭激烈,公司線上業務銷售未達預期所致。(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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