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審理涉“AI換臉”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案
中新網杭州9月5日電 (錢晨菲)當前,人工智能技術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注入了持久動能,而另一方面,濫用人工智能技術實施違法犯罪的案例也屢見不鮮。近日,杭州中院對一起涉“AI換臉”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案件當庭作出一審判決。
張某、王某為牟利,從境外某社交軟件通過某種途徑獲取他人手機號碼、頭像照片、身份信息等,并利用“AI換臉”技術制作虛假活體驗證視頻,強制登錄他人購物平臺賬號,將收貨地址、購物車信息售賣給第三方,同時還有償替人虛假實名認證。
杭州中院對該涉“AI換臉”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案件當庭作出一審判決。高源 供圖經法院查明,案涉“AI換臉”技術通過深度學習的算法,去識別目標人物照片中的人臉要素信息,不斷提取該些人臉要素信息進行訓練建模,實現換臉的效果。張某、王某未經同意利用“AI換臉”技術生成足以以假亂真的虛假活體驗證視頻,并通過在手機中植入虛擬相機應用程序來替換本地相機,當平臺調取攝像頭進行人臉識別驗證時,屏幕中的人臉就自動替換成了這段合成視頻,從而躲避“人臉識別”活體驗證的防線。
法院審理認為,處理人臉類的生物識別信息除必須獲得個人的單獨同意外,還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特別規定。張某、王某未經同意濫用“AI換臉”技術并非法用于虛假實名驗證,侵害不特定主體個人信息權益,威脅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破壞了長期以來建立的社會信任秩序與穩定環境,損害相關領域的社會公共利益,構成侵權。
最終,法院認定張某、王某的行為構成侵權,并依法判決兩被告公開道歉并承擔損害賠償。
據悉,該案系杭州中院近期發布浙江首份關于AI的司法保障意見――《關于以高水平知識產權司法服務保障杭州建設人工智能創新高地的意見》以來的又一件涉人工智能技術典型案件,旨在以審判實踐引導人工智能技術向善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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