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印發《合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旨在規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請與管理,確保住房資源的合理分配。
該辦法規定,申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為單位,包括主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主申請人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子女作為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成年后仍可享有住房保障政策。單身申請人需年滿25周歲,且每戶家庭限申請一套保障性住房。
對于戶籍家庭,申請條件包括主申請人需具有合肥市市區戶籍且落戶滿兩年、在市區無自有產權住房、申請前三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等。人才家庭申請時,主申請人需近三年內在市區正常繳納社保滿24個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或高級工及以上職業等級證書等。高層次人才申請則不受戶籍、社保限制。
本文鏈接:《合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出爐http://www.sq15.cn/show-6-149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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