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自1994年設立至今,對高校機構及個體發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該獎項在促進各方重視教育教學的同時,也由于競爭過于激烈、結果導向過強等因素出現了一些異化現象。其中一個典型的問題,就是廣大“普本”被有意或無意地擠出了評選范圍。
這里的“普本”,相對于入選國家原“985工程”、原“211工程”、“雙一流”建設的“好大學”而言,泛指那些缺乏頭銜、名氣的二本、三本和民辦高校。筆者查閱了2022年國家級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成果獎獲獎名單,“好大學”幾乎占據了全部高級別獎項。總體而言,“好大學”以研究型、綜合性大學為主,而“普本”大多為應用型、技能型、區域性高校。
國家文件多次強調,要通過分類評價促進不同類型高校確立基本辦學定位,發揮各自優勢和特色,走上差異化發展道路。如果“普本”因其類型或名氣而喪失競爭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機會,這絕不只是“普本”的遺憾,更是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遺憾。
“普本”理當在國家級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成果獎項中占有一席之地。從學生規模看,教育部網站顯示,我國“雙一流”建設高校共計147所,截至2023年,這些高校在校生規模僅占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總數的7%左右。預計到2035年,“雙一流”高校招生數將占全國普通本科招生總數的20%。這意味著,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國內大部分本科生仍將來自“普本”。
如果“普本”無緣國家級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成果獎,這不反證了“普本”缺乏像樣的教學改革成果?答案顯然不能成立。我國高等教育長期以來發展成效顯著,“普本”擁有最大的學生規模,不可能也不應該在人才培養方面缺乏優秀教學改革成果。就成果標準而言,教學成果獎評選的教學改革成果的價值應界定為增值成效,也就是說,評選教學成果不能只看學生的絕對水平,也要看學生的進步幅度。事實上,一旦對高校本科教學改革成果開展增值性評價,“普本”同樣具備競爭獎項的實力。
現行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選之所以容易受到高校名氣的影響,主要原因在于評獎機制。雖然教學成果獎評選強調教育教學改革中取得的實際成效,但不得不承認,無論成果標準和評選規則怎樣設計,教改成果的實際成效應最終體現在學生發展的成效上,而這決定了教改成果具有間接性、滯后性和模糊性,也決定了當下主要由評委專家依據申報材料評選獎項的做法,難以做到真正的科學、客觀和準確。當教學成果的實際成效無法明確分辨時,申報者的名氣就會有意無意地通過評委專家的主觀印象起到重要甚至決定性作用。說得直白點,如果“普本”與名校同時競爭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而高級別獎項沒有頒給名校,評獎活動主辦方和評委專家都會對自身的專業性產生懷疑。
為了最大限度地獲得獎項,高校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門在申報和推薦獎項時大多會采取“田忌賽馬”“合縱連橫”等戰略戰術。比如,各高校會在權衡各學科賽道對手強弱的情況下,做出勝算最大的“排兵布陣”;高校之間會聯合申報獎項,但有的并非是優勢互補、長期磨合的“事業合作”,而是出于得獎目的的“報獎合作”;各省份教育管理部門出于競爭獎項獲勝率的考慮,會推薦其管轄范圍內的名校教學成果參加國家級獎項的評選角逐。不得不承認,這種運籌謀略的直接結果就是“普本”在顯性或隱性層面被“剝奪”了參評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機會。
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對“普本”不友好,影響的不僅是“普本”的發展,更是高校類型生態的發展。從“普本”發展的角度看,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是學科評估和“雙一流”評選的重要參考,也是“普本”爭取各種教育資源的重要條件。如果“普本”連參與該獎項競爭的機會都沒有,無疑在政策層面坐實了“普本”教育教學不被看好的現實結果。這將會嚴重挫傷廣大“普本”老師和學生的自尊心以及他們對未來的信心,造成“普本”陷入教育資源與教育質量“雙洼地”的惡性循環。
從高等教育整體發展的角度看,當今教育領域“唯分數”“唯名校”頑疾難以破除,根本原因還在于“普本”學生在各種學科競賽、考研、參加機關企事業單位招聘、就業、落戶等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這就難免使不少學生一門心思要考上“好大學”。然而,學生的興趣愛好、能力結構以及發展速度各不相同,社會也需要各種類型的人才。“普本”作為規模最大的應用型、技能型、區域性高校,其中同樣不乏真正意義上的好大學。當然,高校本質上有“類別”、無“級別”。“普本”在國家級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成果獎評選中處于被邊緣化的境遇,這既是各種偏見作用的結果,也是這些偏見產生的根源。只要“普本”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就難以形成各種類型高校蓬勃發展的良好生態。
因此,亟須優化國家級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成果獎的頂層設計,通過分類評價機制確保“普本”教育被“看得見、瞧得起”。我國已全面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要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著力解決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辦人民滿意的好教育。好教育離不開建立“人人都能成才”的教育體系,而“分類推進高校改革發展”正是《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的明確要求。
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選與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提升相依相存、相互促進,有關方面應給予“普本”充分的重視和保障。這對提升中國教育總體質量以及完善高等教育結構體系具有不可估量的現實意義。
(作者系同濟大學教育評估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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