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董鵬 成都報道
自貢富豪黎仁超的最后一次公開露面,是4月15日公司與東北某地達成氫能燃料電池項目的合作。
華西能源官網發布的現場圖片中,公司董事長黎仁超笑容滿面。很少有人會想到,公司會接連出現業績變臉、年報“非標”、實控人被留置等多起“事故”。
5月20日中午與晚間,ST華西分別發布公告,先是黎仁超申請辭去董事長、總裁等職務,后又宣布其董事會收到遂寧市某區監察委員會簽發的黎仁超的留置通知書和立案通知書。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均正常履職,公司控制權未發生變化,董事會運作正常,公司生產經營情況一切正常,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規范運作等產生重大影響。”ST華西指出。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自2011年ST華西上市以來,黎仁超便一直是上市公司實控人,并擔任其董事長長達14年8個月。
毫無疑問,黎仁超是上市公司最為核心的人員,而他所留下的ST華西則是一家年報“非標”,八年內四次業績變臉、連續五年虧損,且資產負債率高達96.8%的問題公司。
“年報季”曝多項問題
不同于其他上市公司,此次黎仁超的被留置及立案通知書由遂寧市某區監察委員會簽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二十二條,被調查人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監察機關已經掌握其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及證據,仍有重要問題需要進一步調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監察機關依法審批,可以將其留置在特定場所。
具體情形包括,涉及案情重大、復雜的;可能逃跑、自殺的;可能串供或者偽造、隱匿、毀滅證據的;可能有其他妨礙調查行為的。
對涉嫌行賄犯罪或者共同職務犯罪的涉案人員,監察機關可以依照前款規定采取留置措施。
此外,留置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一次,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黎仁超被留置后,難以正常履職,這才有了昨日申請辭職的一幕。
而在他任職期間,ST華西也已經暴露出了多重風險,尤其是4月下旬的年報季期間,公司便出現定期報告延期披露、業績預告變臉、年報被出具“非標”意見等問題。
ST華西,原定于今年4月24日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
此后,公司以“年度報告工作量大、過程繁雜,相關的審計和編制工作仍在進行過程中”為由,將年報披露日期延后至4月29日。
4月26日,該公司發布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公司2024年盈利數據由盈轉虧,其中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由盈利3500萬元,調整為虧損38100萬元。
類似的情況,此前在ST華西身上已經多次上演。
實際上,2017年以來的八年時間里,該公司曾經分別對2017年半年度、2018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的業績預告進行修正,其中部分年度報告也存在由盈轉負、“業績變臉”的情況。
比如2018年,公司原本預計盈利4359萬元,最終公司將其修正為虧損12007萬元。
2023年,公司因為業績預告披露的財務數據與年度報告差異較大,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時任董事長黎仁超等人還因此收到四川證監局的警示函,并被深交所通報批評。
而到今年4月29日,ST華西2024年度報告正式披露時,公司又被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非標意見。
起因是,2024年10月至12月,公司陸續預付3400余萬元采購電廠閑置物資用于垃圾焚燒發電廠EPC項目,截至2024年末仍掛賬在公司預付款項。對此,會計師未能了解到公司采購上述閑置物資的必要性。
同時,ST華西通過子公司預付給自貢市東部新城生態示范區一期工程PPP項目總承包方四川星星建設集團的工程款中,也有1862萬元的記賬憑證僅有銀行回單,會計師亦無法核實公司2024年支付相關工程款的真實性。
正因于此,自今年4月30日開始,公司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華西能源變更為ST華西。
實控人持股全部被凍結
目前,ST華西的董事長、總裁由原副總裁黃有全接任,但是黎仁超所留下則是一家持續虧損、債務壓力巨大的上市公司。
“公司日常經營以及業務發展的資金需求量較大;近年來,公司主要通過銀行貸款等途徑籌措所需投入的營運資金……”華西能源曾指出。
相關數據顯示,2020年以來,公司資產負債率由78%左右的高位逐年遞增,到今年一季度末時公司資產負債率已經升至96.86%,期末公司所有者權益僅有3.43億元。
而持續處于高位的債務,又對上市公司盈利表現構成拖累。
以2024年為例,上市公司營收25.93億元、營業成本20.21億元,但是加上稅金、管理費用等費用后的總成本為25.49億元,其中僅利息費用一項便高達3.12億元,是公司“四費”支出中最高的一項。
疊加持續不斷的資產減值、信用減值沖擊,上市公司2020年至2024年期間連續五年虧損。
即便公司今年一季度實現了0.17億元左右的賬面盈利,但是財務費用高企、資產減值等情況依舊存在,業績扭虧的基礎顯然也不牢靠。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ST華西的諸多歷史遺留問題,僅僅依靠“火線”上位的黃有全難以得到根本性的解決。
被留置的黎仁超,與ST華西之間的關聯度也在逐步變弱。截至一季度末,黎仁超合計持有ST華西1.54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3.07%,依舊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實控人。
不過,黎仁超的上述大股東地位能否延續,未來則存在著不小的變量。
今年3月21日,黎仁超持有的1.54億股全部被自貢市貢井區法院司法凍結,凍結到期日直至2028年3月19日。
起因是一筆借款合同糾紛,債權人基于風險控制要求,為保障其自身權益,對借款合同涉及的多名被申請人名下財產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裁定凍結黎仁超持有的ST華西股權。
同時,以上被凍結的持股還在進行司法拍賣,比如今年4月24日便完成過一筆521萬股的股份過戶,另有1564萬股因無人出價而流拍。
相應的,黎仁超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進一步下降至12.6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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