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閆碩
近日,國家醫保局曝光的一起支架球囊行賄案備受關注,引發公眾對醫生收取回扣、醫用耗材價格虛高等話題的討論。
根據國家醫保局發布的信息,2025年7月,河北省魏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上海某科貿商行、馬某犯單位行賄案。經審理查明,上海某科貿商行及其實際控制人馬某,在銷售醫用耗材時,給予時任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副院長李某軍、東院區心血管內一科主任王某乙、東院區心血管內二科主任吳某利以現金回扣,共計人民幣1403.33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單位上海某科貿商行為謀取不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單位行賄罪。被告人馬某作為上海某科貿商行實際控制人,對單位實施行賄負有直接責任,應以單位行賄罪論處。
隨著我國心血管病患病人口數持續增加,冠脈介入治療手段不斷普及,目前每年約有120萬臺心臟支架植入手術,球囊的市場規模也在穩步擴大。國家醫保局指出,相關案件暴露出的價格虛高空間依舊存在,如不加以處置,虛高價格將持續侵害患者和醫保基金合法權益。
醫藥購銷行賄本質上是通過給予不正當利益買斷處方權,干擾正常診療秩序,使得醫藥產品銷售從實際臨床價值轉向高返點和高回扣。近年來,醫療器械行賄受賄案件并不鮮見,“關鍵少數”依據職務之便,為企業提供幫助并收受財務賄賂。
當前,國家醫保局深入開展醫用耗材集采、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等工作,已有效擠壓醫用耗材價格水分。未來,還應如何全鏈條發力,堵住監管漏洞,遏制隱蔽性行賄與違規操作?
涉案1400余萬元
今年8月,中國判決文書網公布的一起一審判決書,揭開了一則企業及其實控人行賄醫生千萬元的大案。不過,目前該判決書已無法查詢。
根據國家醫保局近日曝光的上述案件,上海某科貿商行及其實際控制人馬某,為推動某品牌的支架、球囊在醫院相關科室的持續使用,向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3名核心醫護管理人員持續輸送利益。其中,支架每條回扣5000元,球囊每條回扣800元。
通過上述利益輸送方式,多年來馬某累計行賄金額達1403.33萬元:其中,向醫院副院長李某軍行賄人民幣674.34萬元,向東院區心血管內一科主任王某乙行賄人民幣66.44萬元,向東院區心血管內二科主任吳某利行賄人民幣662.55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上海某科貿商行及馬某的行為已構成單位行賄罪,最終依法作出判決:上海某科貿商行犯單位行賄罪,單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已繳納);馬某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已繳納);馬某退繳的違法所得200.28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國家醫保局指出,已于2020年建立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對法院判決、有關部門查處的醫藥購銷行賄、帶金銷售等問題突出的企業開展失信評級,并采取限制掛網、配送等約束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從網上流傳的中國判決文書網公布的版本看,本案受賄行賄主要集中在2013年至2020年。彼時,心臟支架每條上萬元。高值耗材價格虛高、回扣亂象突出,這正是國家啟動醫用耗材集采的重要背景。
2020年末,國家醫保局會同相關部門率先聚焦心臟支架,首次開展國家組織醫用耗材帶量采購,將產品均價從1.3萬元降至中位價700元左右,實現價格大幅跳水。2022年集采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順利推進,中選企業從8家擴至10家,基本覆蓋國內外主流產品。
球囊也通過集采實現價格大幅下降。比如,2021年,江蘇省醫保局牽頭組建12省際聯盟開展藥物球囊帶量采購,中選均價約6300元,平均降幅70%。
關于集采產品的臨床使用情況,國家醫保局公布上述案例時,一個高贊留言指出,臨床使用時,醫療機構沒有優先使用集采產品。臨床醫生往往傳導給病人的信息是:太便宜了,不敢用。所以,國家集采的降價紅利惠及不到患者身上,看病貴的問題還是解決不了。
不過,江蘇某三甲醫院外科醫生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我們基本都是以集采中選產品為主,集采產品用完再用其他產品。其實集采中選產品也基本覆蓋了平時臨床較常使用的品牌。”
遏制醫用耗材領域的行賄受賄
從受賄一方看,醫院“關鍵少數”受賄屢有發生。11月26日,中紀委網站發布《三堂會審丨受賄并對抗組織審查如何認定》一文,其中提及2014年至2021年,于某某利用擔任某市第一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醫療器械銷售、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或索要財物共計734萬元人民幣。
為遏制相關腐敗行為,今年9月,中紀委網站發文指出,駐國家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將緊盯“關鍵少數”、關鍵崗位,以及藥品、高值耗材、醫用設備采購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以零容忍態度嚴查行風及腐敗案件。
與此同時,國家醫保局也在通過集采擠壓醫用耗材產品水分。目前,第六批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正穩步開展,采購范圍涵蓋藥物涂層球囊、泌尿介入兩大類。而在以往五批集采中,冠脈支架、人工關節、脊柱類耗材、人工晶體等多個品類被覆蓋其中。
值得強調的是,集采之后要關注更為隱蔽的行賄受賄行為。中紀委網站今年7月發布的《以案明紀釋法 | 醫藥產品采購中收受銷售方財物構成何罪》提及了一起案例,2020年至2022年,張某某作為某醫院骨科主任,一方面,在上報耗材預采購量時,選擇某品牌骨科耗材作為報量品牌之一,并提高了相關報量;另一方面,要求所在科室醫生積極完成該耗材的帶量任務。
在此過程中,張某某利用職務便利,為醫藥產品銷售方謀取利益并收受287萬元財物,構成受賄罪。
在集采的背景下,又應該如何進一步遏制醫用耗材的行賄受賄?
首都醫科大學國家醫保研究院原副研究員仲崇明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一是盤整現狀與問題,看清楚總的作戰地圖。前期已經集采的耗材品種實際運行情況如何,還存在哪些遺留問題和次生風險;目前尚未集采的耗材品種又是何種局面,隱含哪些突出隱患,都要逐一摸透。
二是針對這些現狀與問題,有些品種適合被集采擴圍,但啟動周期較長,能不能找到當下更有效的替代舉措?關鍵是找準七寸下手。比如局部探索醫院聯盟限價、議價,又如推進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標準的落地執行,用多元手段補位。
三是從行業內各企業的公司治理入手來倒逼合規,不管實際案件中誰是第一責任人,要避免類似行賄反復發生,就需要讓公司治理真正發揮作用,甚至對重點監控的細分領域,推行自查自糾。
四是堅持疏堵結合,對為什么類似問題比較嚴峻且容易死灰復燃,是否要反思醫療醫藥陽光合作存在機制堵點,需要繼續從學理、法理、機理層面做疏導改革,讓機制更順暢、更具約束力。
五是用好統一大市場的趨勢與沖擊力量。在此背景下,多做類似區域聯盟采購、配送的整合性、開放型試點,追求“大就要有大的樣子”、高合規運行。遏制醫用耗材行賄,行百里者半九十,只要局面不繼續惡化,就是拐點。
總而言之,要想遏制醫用耗材領域的行賄受賄,就需要在集采的背景下,全鏈條發力,強化信用評價、緊盯“關鍵少數”、完善公司治理與陽光采購機制,讓降價紅利真正惠及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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