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9月19日電 上交所網站19日發布《關于對國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下稱《監管警示》)。
《監管警示》顯示,根據北京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查明的事實,國晟科技存在如下違規事實:
一是公司園林業務以前年度收入成本確認不準確,未在獲知預計總成本變更的部分或全部事實時,及時進行會計估計變更并調整相關收入、成本確認,導致2022年年報、2023年半年報、2023年年報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二是公司對外借款未履行審議程序并及時披露,2023年子公司將8750萬元對外借款視為工程預付款,未向公司管理層報告并履行對外借款審議及披露程序。
三是新增光伏業務板塊內部控制執行不到位,光伏電站EPC業務全周期管理、供應商資質管理、存貨出入庫管理、資金支付、對外借款等相關內部控制執行存在缺陷。
上交所指出,國晟科技上述行為違反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1條、第2.1.4、第6.1.9條等有關規定。
責任人方面,根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認定,回全福作為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吳君作為公司董事長,高飛作為公司總經理,張永勝作為公司時任財務總監,姚麒作為公司時任財務總監,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上述人員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1.2條、第4.3.1條、第4.3.5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國晟科技及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回全福、董事長吳君、總經理高飛、時任財務總監張永勝、財務總監姚麒予以監管警示。
公開資料顯示,國晟科技成立于2002年,2015年底在上交所上市,是國內園林行業首家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12月份,公司完成對光伏行業子公司的收購。目前公司貫徹“光伏+生態”發展戰略,雙主業協同發展,提高公司綜合實力。
業績方面,2025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07億元,同比減少11.00%;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0.96億元,上年同期為-1.09億元。
二級市場上,國晟科技19日收跌2.11%報3.72元/股。(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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