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0月27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號27日消息,原晉煤集團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兼山西藍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保玉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陽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保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9月2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原晉煤集團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王保玉被開除黨籍。
據通報,日前,經山西省委批準,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原晉煤集團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兼山西藍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保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保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務調整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配偶使用他人資金炒股,退休后未經組織批準違規兼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保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保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中新經緯APP)
本文鏈接:原晉煤集團副總經理王保玉被決定逮捕http://www.sq15.cn/show-3-157810-0.html
聲明:本網站為非營利性網站,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