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12日電 題:智能體互聯網,被“人工智能+”行動忽視的關鍵未來
作者 侯宏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管理學助理教授
田溯寧 寬帶資本基金董事長
今年是“人工智能+”行動(《國務院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的發布年,也是“互聯網+”行動(《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的收官年。對比兩份出臺時間相隔10年的文件,一個醒目的細節是:“平臺”一詞在“互聯網+”文件里出現了62次,而在“人工智能+”文件中僅出現4次。為什么兩次目標類似的政策設計思路截然不同?這是否意味著人工智能產業與互聯網產業分道揚鑣?
筆者認為,淡化平臺色彩是合理的。它既反映了人工智能作為認知技術與互聯網作為連接技術的差異,也體現了對過去10年“互聯網+”產業實踐的反思。然而,淡化互聯網本身是不合理的,孤立看待互聯網與人工智能更不可取。
不同技術,不同政策思路
“人工智能+”行動與“互聯網+”行動的政策思路截然不同。“互聯網+”行動的核心思路在于將互聯網作為連接、整合、賦能各類資源與主體的基礎設施和創新要素,通過構建開放共享、協同高效的平臺體系,重塑經濟社會運行模式。該文件濃墨重彩地強調了互聯網平臺企業的行動牽引作用:不僅“平臺”一詞高頻出現,“鼓勵互聯網企業”更是直接出現8次。
上述區別可能源于技術經濟本質的差異。互聯網的本質是“連接”――它像一張巨網,價值在于把原本分散的人、信息、服務串聯起來。網絡效應使得互聯網具備自我擴張的傾向――網絡越大,價值越高。因此,掌控入口的平臺企業自然成為政策的核心抓手,而其“由消費領域向生產領域拓展”被寄望為實現技術擴散的阻力最小路徑。然而,人工智能的本質是“認知”――它像一個智能助手,價值在于讓每個“節點”變得更聰明。無論是診斷疾病、優化生產還是輔助決策,人工智能都能讓具體的工作更精準、更高效。
平臺企業的產業互聯網實踐
“互聯網+”在產業界的對應概念是“產業互聯網”。盡管這一概念最早由亞信提出,但后來成為騰訊、阿里等平臺大廠的戰略圖騰。平臺企業試圖把控制力從消費側延伸到企業側,“挾”消費者以令供給。它們相信,流量的商業吸引力與云計算的技術經濟性,在前后端高度互補,是實現這一愿景的有效路徑。該思路與“互聯網+”要“充分發揮互聯網在生產要素配置中的優化和集成作用”的政策表述高度一致。
然而,快速實現技術擴散并非企業客戶的真實需求。前后臺都由平臺掌控,終究只是平臺企業一廂情愿。2022年,代表騰訊拓展產業互聯網的CSIG(云與智慧產業事業群)進行裁員重組調整;2025年,在“互聯網+”規劃的收官之年,阿里出售高鑫零售等新零售資產。實際上,2021年后,被現實教育的平臺企業逐步放棄To B(面向企業)市場的平臺思維,轉而強調“被集成”。實踐回到更樸素的To B路徑:項目制、行業化方案與深度定制。
節點滲透階段的“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行動有一個耐人尋味的表述:加快服務業從數字賦能的互聯網服務向智能驅動的新型服務方式演進。“賦能”曾是平臺企業最喜歡使用的詞匯之一。它隱含著平臺企業作為先進要素掌控者的居高臨下。在人工智能時代,智能驅動取代其成為新模式,而智能要素的供給卻不再壟斷在某幾個企業手中。在此背景下,有理由對2027年實現“人工智能與6大重點領域廣泛深度融合”的目標相對樂觀。
首先,相對于“互聯網+”,“人工智能+”阻力較小。“互聯網+”致力于構建協作網絡,需對接外部資源、達成生態共識,耗時費力。相比之下,智能驅動則致力于提升節點效率,關鍵互補品來自組織內部――流程、知識與數據――這意味著大量價值可以先在企業內閉環實現,落地相對容易。
其次,開源大模型大幅降低了智能驅動的供需門檻。在供給側,不斷進步的開源大模型是創業者的福音。相對于互聯網基礎設施掌握在平臺企業手中的局面,開源大模型極大地激發了應用開發熱情。在需求側,開源模型使得企業客戶無需擔心被鎖定和數據讓渡,刺激其采納熱情。同時,模型驅動的開發范式將極大降低定制服務成本,使得面向中小型企業的低成本IT服務成為可能。
再次,人工智能支持從C端到B端的自然滲透。互聯網To C(面向個人用戶)應用與To B應用之間涇渭分明,后者通常涉及自頂而下的組織轉型。相比之下,企業采納人工智能應用很可能從員工自發使用相關工具開始。這不僅意味著企業采納人工智能比較容易起步,也意味著員工流動有利于提升企業人工智能采納率。
與2027年短期目標不同,2030年“人工智能全面賦能高質量發展”以及2035年“全面步入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發展新階段”的中長期目標是全局性和系統性的,需要在“節點”滲透的思路之外有“網絡”策略支撐。比如,在“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與“人工智能+消費提質”各自推進的同時,智能經濟的全面發展還需要供給與需求的貫通和良性互動。在這方面,依托互聯網的網絡效應至關重要――越多的需求方智能體將吸引越多的供給,越多的供給側智能體將刺激越多的需求。
智能體互聯網:“互聯網+”與“人工智能+”
在這方面,智能體互聯網是值得注意的概念。智能體互聯網是基于開源協議、以智能體為節點的復雜自適應網絡,代表著PC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之后的最新趨勢。
一方面,人工智能推動平臺互聯網向智能體互聯網轉型。開源大模型所代表的智能平權,使得智能體有可能實現智能的自給自足,進而打破平臺壟斷智能與數據、節點附庸于平臺的互聯網格局。同時,一系列開源智能體協議正在打破互聯網平臺的圍墻。比如,Anthropic推出旨在提升單體智能體調用外部工具能力的MCP(Model Context Protocol)協議;Google推出面向企業內多智能體協作的A2A(Agent to Agent)協議;中國的開源社區則推出了旨在實現開放互聯網上任意智能體之間的身份、發現與通信的ANP(Agent Network Protocol)協議。
另一方面,依托智能體互聯網的新業態、新模式、新終端將為“人工智能+”注入強勁動能。盡管節點滲透相對容易,但長期來看網絡效應必不可少。這就好比,互聯網產業盡管在web1.0(門戶網站)時代初步成型,其社會級影響直到web2.0(社交網絡)才逐步形成。當智能體的滲透在服務節點與用戶節點都具備一定基礎,智能體互聯網的崛起幾乎成為必然。彼時,“人工智能+”中長期目標才具備實現的基礎。從這個意義上看,“互聯網+”并未收官,“人工智能+”也未必是另起爐灶――兩者辯證統一,共同推動我國全面步入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發展新階段。
結語
“互聯網+”行動出臺時中國互聯網企業已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而在“人工智能+”行動出臺的當下,中國人工智能企業還在卡脖子的威脅下尋找商業模式。歷史情景與技術本質兩方面的差異一起解釋了為何“人工智能+”政策文本以我們看到的方式出現。我們可以期待,智能體互聯網的相關行動將加快“人工智能+”從節點滲透階段向網絡滲透階段的過渡。(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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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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