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記者鄭瑋 廣州報道
新一輪重磅改革正在開啟。
近日,國務院批復同意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簡稱:《方案》)也隨之公布。其中,“引導人力資源要素暢通流動”成為《方案》布局重點之一。
作為支撐科技創新、產業創新的關鍵要素,今年以來廣東已多次瞄準人才發力,2月部署實施“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4月“北上”京滬杭等8城攬才,截至7月底廣東全省已吸納超100萬名高校畢業生在粵來粵就業創業。而自9月中下旬開始至年底,廣東還將繼續開展“百萬英才匯南粵”秋季招聘活動,攜萬企奔赴覆蓋全國21省份的超100所高校。
具體來看,《方案》提出,要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在除廣州市、深圳市外的城市開展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同時明確將逐步向試點城市事業單位和科技型企業下放高級職稱評審權限,通過破除人才流動障礙、優化人才評價標準等舉措,推動實現人才要素高效配置。
一些城市已經開始行動。9月12日,惠州發布《惠州市戶口遷入登記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擬全面放寬落戶限制,取消市轄區與市轄縣差別化落戶條件。據南方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中山、珠海、東莞、深圳、惠州等多個灣區城市陸續修改或擬修改戶籍政策,進一步放寬人才入戶限制。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經濟學教授林江向南方財經記者表示,不同城市在經濟結構、產業發展等方面各有特色,通過暢通人力資源流動,可以實現人才與產業需求的精準匹配,避免資源浪費,未來還需要進一步推進大灣區內教育、醫療、住房等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打破區域間的福利差異,降低人才跨市流動成本,同時加快港澳與內地的職業資格互認,減少制度性障礙,吸引港澳專業人才進入內地發展,以提升區域整體人才吸引力。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是此次《方案》聚焦引導人力資源要素暢通流動提出的關鍵舉措之一。
具體來看,《方案》提出,要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擴大居住證附加的教育、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并提高標準,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支持城鄉非就業居民持居住證參加廣東城鄉居民醫保。同時,建立健全與地區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財政轉移支付、住房供應、教師醫生編制等保障機制。
“降低落戶門檻可以直接提高對外來人口,尤其是年輕人才和技術工人的吸引力。對于學歷型、技能型人才,簡化落戶流程能有效降低遷移成本,促進人口流動。同時也有助于緩解大灣區勞動力結構性短缺。一些城市的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服務業等面臨用工短缺問題,放寬落戶限制有助于填補這些領域的勞動力缺口。”林江表示。
一些城市已經開始行動。據南方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中山、珠海、東莞、深圳、惠州等多個灣區城市陸續修改或擬修改戶籍政策,進一步放寬人才入戶限制。
9月12日,惠州發布《惠州市戶口遷入登記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擬全面放寬落戶限制,取消市轄區與市轄縣差別化落戶條件。據悉,惠州入戶新政將重點調整優化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引進人才等入戶條件,新增全日制大中專院校、職業技術學院及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畢業5年內“先入戶后就業”政策。
林江表示,落戶政策的放寬不僅有助于吸引人才,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人口規模擴張,從而促進消費、產業升級和區域經濟增長,為城市發展帶來更強的活力。通過吸引高素質人才落戶,可以改善城市人口的年齡結構和職業結構,在廣深以外的城市放寬落戶條件,也有助于縮小區域間的發展鴻溝,推動區域內的協同發展。
此次《方案》也提出,要推動人力資源市場一體化,在除廣州市、深圳市外的城市開展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探索居住證互通互認制度,加快消除城鄉區域間戶籍壁壘,統籌推進本地人口和外來人口市民化。
值得注意的是,林江提到,戶籍制度改革也存在政策吸引力邊際效應遞減的問題,“如果公共服務資源無法同步跟進,吸引力可能會大打折扣。即便落戶容易,但如果城市生活成本高、優質資源稀缺,外來人口仍會傾向于選擇廣深等核心城市。此外,周邊城市之間的政策‘內卷’可能導致資源分配的不均衡,部分城市短期內可能無法承接大量人口的流入。”
林江建議,未來大灣區還應加大力度在區域內人才流動的協調機制方面取得突破。其中包括,推進大灣區內教育、醫療、住房等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打破區域間的福利差異,降低人才跨市流動成本,同時加快港澳與內地的職業資格互認,減少制度性障礙,吸引港澳專業人才進入內地發展,并探索建立區域協同引才平臺,避免城市間惡性競爭,提升區域整體吸引力。
優化人才評價體系
除了聚焦城市層面的人才流動外,此次《方案》還關注到了企業這一關鍵平臺。
其中,《方案》提出,將逐步向試點城市事業單位和科技型企業下放高級職稱評審權限,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承接職稱評審。同時,支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離崗創辦企業,支持事業單位通過特設崗位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專業化人才。
“這肯定對企業在引才層面會有很大的助力。”邁普再生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袁玉宇向南方財經記者表示,相關措施落地一方面能夠讓高端人才進入企業后也繼續保持在學術界的發展通路,另一方面也能夠進一步提高企業科研人才的社會地位。
“讓他們能夠感受到在企業搞科研一樣受到尊重,這是很重要的事情。”袁玉宇說。
林江也表示,職稱評審權下放能夠有效提升科技型企業對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企業可以更靈活地為員工提供職業發展通道,讓高層次人才在企業內的專業技術成果得到及時認可。同時,自主評審職稱能夠提升企業在行業內的權威性和吸引力,尤其是在高新技術領域,有助于企業成為優秀人才的首選雇主,增強企業品牌影響力。
在袁玉宇看來,人才不能和創新主體割裂,沒有創新平臺,人才就不會有發揮價值的空間。“廣東要真正留住人才,就需要讓他們的價值得到實現和成果產出。所以這就要求科研平臺,不僅是高校、科研院所,更重要的是企業要大力吸引人才。”
袁玉宇建議,廣東可以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領軍企業開展省級人才計劃自主評審、自主認定,賦予企業更大人才自主評價權。推廣直接認定、自主評審、社會力量評價等多元評價方式,提高企業人才擔任評委比例。
“我們可以選定一批科技型‘鏈主’企業,推行‘企業認定,政府認賬’的人才評價工作機制。給這些企業一定的人才認定名額,由企業把握標準。因為只有企業經過市場競爭驗證后,才能評出適合產業的高端人才。”袁玉宇表示。
但林江也提醒,高級職稱評審權限的下放還需要注意確保評審標準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同時需要防范科技型企業之間可能出現的“職稱評審權”競爭,部分企業可能通過過度寬松的評審標準吸引人才,導致整體評價體系混亂等問題。
從根本上看,引導人力資源要素暢通流動、提高區域內人力資源配置效率的關鍵目的還是解決發展問題。未來,面對產業前沿加速迭代的技術需求,人才供給結構如何才能更高效、更精準適配產業人才需求?
對此,林江建議,粵港澳大灣區可以探索建立“人才積分銀行”機制。通過大灣區一體化的積分系統,記錄人才的貢獻,在積分累計后開放對應的公共服務資源,并試點“人才自由港”制度,在大灣區某些試點區域例如前海、橫琴探索更加開放的人才管理制度,如稅收優惠、工作許可簡化、跨境就業便利等。
在此基礎上,林江表示,大灣區還可以探索打造“產業鏈+人才鏈”的聯動機制,結合大灣區優勢產業鏈,設計專屬的“人才鏈”政策,針對每個重點產業制定專項人才計劃,吸引與之匹配的國際化人才。同時,推動“人才資本化”改革,探索將人才的知識和技能作為資本進行量化評估,推出“人才股權激勵”“創新紅利分享”等制度,激勵人才長期為企業和區域發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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