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游新聞,近日,清華大學食堂餐具成為網絡焦點,在二手交易平臺上,有賣家公開以88元的價格售賣“清華紫荊色飯碗+綠色餐勺”組合,引發熱議。24日,記者調查發現,在相關商品信息中,一套帶有“輕微使用痕跡”的紫荊色飯碗與綠色餐勺組合被定價88元。賣家在商品詳情圖介紹:“清華大學的紫荊色飯碗,買都買不到的,能用它吃飯感覺是不是會不一樣。”

記者以買家身份嘗試溝通,賣家表示“有貨直接拍”,并確認可提供兩套及以上的購買選項。對方自稱是“清華學生”,強調餐具并非“來源不明”,支持清華大學西門自取或快遞配送。此外,該二手平臺上還有“清華大學餐盤”以35元價格待售的信息。截至24日發稿,該碗勺套裝已獲得超千次瀏覽,24人標記“想要”。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網友在評論區直呼這是“小偷”,質疑餐具是否通過非正規渠道流出。對此,清華大學一食堂值班孫經理(化姓)向記者證實,二手平臺所售餐具確為清華大學食堂使用的正規餐具。“清華各食堂餐具款式統一,因每日人流量大,餐具存在正常損耗。”但孫經理明確表示,食堂明文規定餐具不能帶出食堂。“將餐具帶離后又掛網售賣的行為肯定不允許。”目前,食堂已將該情況反饋至上級領導及保衛處,后續將跟進處理。
25日,瀟湘晨報記者在相同二手交易平臺搜索“清華餐具”、“清華碗筷”、“清華紫荊色飯碗+綠色餐勺”等詞條,均無法查到相關物品。
售賣“清華餐具”的賣方如分別是學生、學校工作人員、校外人士,經查實會觸犯哪些法律條款?記者就此事咨詢了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
付建認為學校食堂的餐具屬于學校所有,所有權受到法律保護,無論是學生、學校工作人員還是校外人士,將食堂餐具帶出并售賣的行為,都侵犯了學校的財產權。學校作為食堂餐具的權利人,有權要求售賣者返還原物,并可就因此遭受的損失要求賠償。如果網上售賣餐具確實為清華大學所有,涉案數額較大的,學生或者校內相關人員可能涉及到盜竊罪或者職務侵占罪。
如果是校外人士以其他餐具冒充清華餐具進行售賣,構成消費者欺詐,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并且這種行為可能構成對學校名譽權的侵害。餐具上帶有清華大學標識,校外人士售賣假冒清華食堂餐具的行為,達到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等定罪標準,還可能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本文鏈接:商家在二手平臺出售清華食堂餐具,律師:侵犯財產權http://www.sq15.cn/show-5-66318-0.html
聲明:本網站為非營利性網站,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