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考研、考博變得越來越熱門,對于已經工作的人,報考各類職業技能來精進自己也是越來越常見,這些都屬于個人所得稅中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范疇,下面四種情形是否可以享受政策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情形一
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時,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不可以連續計算。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48個月包括納稅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也就是可以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情形二
在國外進行的學歷繼續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可以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根據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規定,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可以按規定享受扣除。對于納稅人在國外接受的學歷繼續教育和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不符合“中國境內”的規定,不能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情形三
參加夜大、函授、現代遠程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學習,可以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這種說法是正確的。
納稅人參加夜大、函授、現代遠程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學習,所讀學校為其建立學籍檔案的,可以享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情形四
參加了學歷(學位)教育,最后沒有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不可以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參加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按照實際受教育時間,享受每月400元的扣除。不考察最終是否取得證書,最多扣除4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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