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據紫牛新聞報道,一位上海某公司的實習生李華(化名)在社交平臺發帖稱,自己因公出差,在活動現場參與集章抽獎,意外抽中了一張價值約3000元的電腦顯卡。然而隨行的公司同事告知他“顯卡屬于公司財產,財務已經知道了,需要上交”。之后在與公司多輪“約談”后,公司卻暗示他“另謀高就”。此事在網絡引發熱議。

李華抽中的顯卡(圖源:紫牛新聞)
李華介紹,他是上海某公司的實習生,8月底剛剛入職。11月14日,他受公司委派前往蘇州,參加一場由英偉達(NVIDIA)主辦的路演活動,主辦方開設了一個面向現場觀眾的集章抽獎活動,抽獎活動需要觀眾在展區集齊9個展位的LOGO章方可參與抽獎,他在去洗手間時順便去各個展位完成了蓋章。當天下午的開獎環節,他幸運地抽中了一張GeForce RTX 5060顯卡,市場價值約3000元。

李華收到同事的信息(圖源:紫牛新聞)
然而,李華領完獎后,隨行的同事先是私下建議他“要不賣了換錢”,但李華表示想留著自己組裝電腦使用。沒想到,當天晚上,該同事給李華發來消息并打來電話:“這個事情財務那邊也知道了,你是代表公司參加活動,出行費用由公司承擔,這個顯卡理應屬于公司財產,下周一你把它帶過來。”
李華到公司后,特意去咨詢了財務部門,結果發現所謂的“財務已知情”并不屬實,財務人員表示對中獎一事毫不知情。此后,李華與公司多輪“約談”后,公司卻暗示他“另謀高就”。目前,李華已提交了離職申請。
對此,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公益律師趙良善告訴極目新聞記者,界定獎品歸屬的核心要區分是個人運氣所得還是職務行為成果,此次活動的抽獎規則明確面向現場觀眾個人,且需個人集齊展位LOGO章參與,中獎具有偶然性。李華是在工作間隙自愿參與抽獎,并非受公司明確指派去抽獎,公司也無相關規章制度約定此類獎品需上交,所以該顯卡不屬于公司財產,應歸李華個人所有。
趙良善表示,李華無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勝任工作等符合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公司僅因獎品糾紛就暗示其“另謀高就”,屬于變相迫使李華離職,即便李華提交了離職申請,若能證明是受公司脅迫或暗示而被迫提交,也可主張離職行為無效,認定公司構成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趙良善建議,李華應留存抽獎規則、中獎憑證,以及和公司關于獎品歸屬、勸退溝通的微信記錄、錄音等,同時保留實習協議、參會委派相關記錄,證明公司變相勸退的事實。隨后,李華可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監察部門介入督促公司糾正違法行為并協商補償事宜。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也認為,此次抽獎活動明確面向現場觀眾個人,李華是在工作間隙自愿參與,并非受公司指派的公務職責。因此不能算作職務行為,抽得的獎品屬于員工自己所有。但是如果活動的舉辦方事先聲明,該活動面向企業開展,李華這時抽到的獎品需要上交公司。
付建稱,公司沒有合法理由,卻以暗示的方式逼迫李華主動離職,目的是規避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義務,該行為違背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主張公司構成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本文鏈接:實習生出差參加抽獎被要求上交公司,拒絕后被迫離職http://www.sq15.cn/show-5-78980-0.html
聲明:本網站為非營利性網站,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