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住房租賃管理協會發布住房租賃企業“白名單”(以下簡稱“白名單”)機制調整相關工作通知:
一、“白名單”準入條件
1.在杭州行政轄區內辦理工商注冊登記、運營狀態正常且在杭州市智慧住房租賃平臺(以下簡稱租賃平臺)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
2.在本市范圍的銀行設立唯一的資金專用存款賬戶;
3.租金、押金等租賃資金繳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且本季度繳入專戶的租賃資金總額應達到租賃平臺有效房源租賃合同規定應收租金總額的80%,運營分散式房源的企業還須足額繳交風險防控金;
4.納入租賃平臺管理的集中式租賃房源達到100套(間)或者集中式、分散式租賃房源總和達到200套(間)(6個月內房源租賃合同沒有更新的集中式項目的所有房源不納入企業運營房源統計范圍);
5.本季度房源累計出租率達到80%。其中,運營時間6個月以內(含6個月,以錄入租賃平臺的開業時間開始計算)的集中式項目及其房源可不納入出租率統計范圍;
6.住房租賃企業信用等級為C級及以上。原有準入條件與上述內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內容為準。
二、“白名單”更新周期
“白名單”每季度更新一次,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準入,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退出。若出現風險防控金繳交不足、重大網絡輿情并造成嚴重后果、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及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被市場監管部門列異或注銷等情況,即時退出“白名單”。
三、“白名單”發布途徑
杭州市住房租賃公眾服務平臺、浙里辦APP“e房通”小程序、杭州住保房管局微信公眾號、市租賃協會微信公眾號等為企業“白名單”的主要發布渠道。各住房租賃企業可轉發并宣傳“白名單”,引導市民擇優選擇規模化、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減少租賃風險。
本文鏈接:杭州發布《關于調整住房租賃企業“白名單”機制的通知》http://www.sq15.cn/show-6-150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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