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應在妊娠24-28周進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篩查妊娠期糖尿病。若存在高危因素或首次篩查異常,可能需在孕早期或孕晚期重復檢測。
妊娠期血糖監測的核心窗口期是孕中期。此時胎盤分泌的激素如人胎盤催乳素達到高峰,可能誘發胰島素抵抗。75克葡萄糖耐量試驗需空腹8小時后進行,分別測量空腹、服糖后1小時和2小時的靜脈血糖值。診斷標準為空腹血糖超過5.1毫摩爾每升或1小時血糖超過10.0毫摩爾每升或2小時血糖超過8.5毫摩爾每升。該時段檢測能平衡檢出率與干預時效性,既避免過早檢測的假陰性,又為后續飲食運動干預留出時間。
存在妊娠期糖尿病史、肥胖、多囊卵巢綜合征等高危因素的孕婦,建議在首次產檢時即進行空腹血糖或隨機血糖篩查。若孕早期空腹血糖超過7.0毫摩爾每升或隨機血糖超過11.1毫摩爾每升可診斷孕前糖尿病。孕晚期32-34周可能需復測,尤其針對中期篩查臨界值或血糖控制不理想者。但晚期篩查陽性者更需警惕巨大兒風險而非畸形風險。
建議所有孕婦保持均衡飲食,每日主食攝入量控制在200-250克,優先選擇低升糖指數食物如燕麥、糙米。每周進行3-5次30分鐘中等強度有氧運動,如孕婦瑜伽或步行。自測空腹及餐后2小時指尖血糖有助于監控,控制目標為空腹不超過5.3毫摩爾每升,餐后2小時不超過6.7毫摩爾每升。出現多飲多尿或反復尿糖陽性應及時就醫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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