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韓利明
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進程將全面提速。
11月2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工作。會議指出,推進基本醫保省級統籌是健全全民醫保制度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更好發揮保險互助共濟優勢,增強醫保制度保障能力。要指導各地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合理確定省級統籌的基金管理模式,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同時,會議強調要協調推進基本醫保省級統籌和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加快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均衡布局,加強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完善醫保支付和服務價格調節機制,更好滿足群眾就醫需求。
在業內看來,將醫保統籌層次提升至省級,通過統一全省醫保政策、籌資標準、待遇保障、基金管理等關鍵環節,實現全省醫保資源的深度整合與高效利用,是促進社會公平、讓參保群眾共享發展成果的重要方式。
上海市衛生和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也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將醫保統籌層次從地級市提升至省級,核心價值在于強化醫保基金的互助共濟屬性,顯著提升基金抗風險能力。”
蓄力與進階
醫療保障是減輕群眾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制度安排。
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改革歷程,可以追溯到1994年,江蘇鎮江、江西九江(兩江)率先開展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試點,試點范圍逐步擴大到20多個省區的近40個城市。
1998年,國務院印發《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在全國范圍全面進行職工醫療保障制度改革。該文件明確,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地級以上行政區(包括地、市、州、盟)為統籌單位,也可以縣(市)為統籌單位,北京、天津、上海3個直轄市原則上在全市范圍內實行統籌。彼時雖確立了統籌單位的核心框架,但未對各地醫保統籌層次作出統一規定。
隨著醫療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200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強調創造條件逐步提高統籌層次,逐步實現城鄉基本醫療保險行政管理的統一。
此后醫保省級統籌的推進路徑愈發清晰。2020年,《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鼓勵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分級管理、責任共擔、統籌調劑、預算考核的思路,推進省級統籌;2021年,《“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提出“按照政策統一規范、基金調劑平衡、完善分級管理、強化預算考核、提升管理服務的方向,推動省級統籌”;2022年,黨的二十大報告和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均提出要推動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
“相較市縣級統籌,省級統籌核心優勢突出。”首都醫科大學國家醫保研究院原副研究員仲崇明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能更好地體現醫保待遇設計上的公平公正,更加發揮醫療保險大數法則;有利于全面快速推進各項醫保改革,使每個地市都不掉隊。”
“此外,可使長期存在的難點問題、制度弊端因資源匯聚而更典型暴露,為集中整治積重難返的問題凝聚更大決心、創造更充分條件。”仲崇明補充,統籌層次提升后,制度運行更統一,行政成本更高效,能進一步聚焦醫藥服務管理、基金監管、價格集采、經辦服務等關鍵環節的完善升級。
仲崇明指出,當前,在繼承并深化醫保各項改革的大環境,面對不平衡不充分的現狀問題,面向高質量發展的市場,在符合醫療保險內在規律和有為管理的雙重前提下,推進醫保省級統籌終于迎來“發射窗口”。
事實上,各地正積極響應、加速部署。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遼寧、福建、四川等多地明確將推進醫保省級統籌納入年度重點工作。例如遼寧提出工傷保險實現省級統籌,全面實施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改革;福建省提出推進全民參保,完善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四川省提出實施調劑金式基本醫保省級統籌......
今年9月8日,云南省印發《關于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的實施意見》提出,2025年底前,出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省級統籌調劑金管理辦法。2026年起,實施居民醫保省級統籌調劑金籌集、分配。2027年底前,統一全省居民醫保待遇政策標準。
11月20日,湖南省公開征求《關于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的實施意見》,按照計劃實施步驟,2027年擬實施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先啟動職工醫保省級統籌,總結評估相關情況后,適時啟動居民醫保省級統籌。
多地落地見效
根據公開資料不完全統計,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四個直轄市,以及青海、西藏、海南等地已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收統支;寧夏、四川、安徽、貴州、遼寧、吉林、山西、江西、山東等省份則采用基金調劑模式,通過在省級層面建立調劑金制度統籌調劑各市基金余缺,穩步向統收統支的省級統籌目標邁進。
從實踐來看,當前省級統籌主要包括兩大核心模式,分別是醫保基金全省統收統支和省級調劑金機制,后者為前者的過渡階段。
舉例來看,安徽省在2024年4月15日發布《關于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的實施意見》中指出,省級調劑金按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分別計提,提取比例不高于上年度基本醫保統籌基金征繳收入的5%,納入省財政專戶管理,單獨建賬,專款專用。省級調劑金累計結余達到全省上年度基本醫保統籌基金征繳收入10%的,暫停提取。
而海南省自2020年起,率先在全國實施醫保基金全省統收統支,國家醫保局今年年初發文指出,依托這一制度優勢,海南實現省級結算平臺直接撥付全省醫院醫療費用,并持續推進全省范圍醫保基金即時結算,不僅大幅提高基金撥付效率,更有效緩解了醫療機構資金周轉壓力。
“醫保制度的核心優勢在于覆蓋人群越廣,風險分擔的基數就越大,基金的穩定性和保障能力也就越強。”金春林解釋,從當前實際情況來看,我國不同地級市之間的醫保基金運行存在明顯差異:部分地區基金有結余,部分地區則面臨支付壓力較大的緊張局面,“省級統籌能夠有效擴大風險分擔范圍,平衡不同地區的基金收支情況。”
在資源配置層面,金春林進一步表示,省級統籌有利于優化省內衛生資源配置、推進分級診療等工作,“統籌規模擴大后,醫保信息系統可以實現全省統一,管理標準和流程也能進一步規范,規模化管理將直接帶來效率提升,讓醫保基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對于參保群眾而言,省級統籌帶來的體驗升級更為直觀。據仲崇明分析,一是醫保待遇的一致性演進,各項醫保待遇的調整均有明確依據,既實現省級范圍內的統一規范,又兼顧精細化、差異化保障;二是異地就醫、經辦服務更加順暢,省內跨區域就醫將逐步實現“無感結算”;三是可能間接促進醫療機構積極服務以保持在更大地域內的競爭,可能間接促進人們積極參保以獲得打破藩籬的醫療資源。
攻堅破局再出發
中國醫療保障制度歷經30余年改革發展,已建成全球覆蓋人口最多的基本醫療保障網絡。截至2024年底,全國基本醫保參保超13.26億人,參保率鞏固在95%。隨著省級統籌在多地逐步落地見效,改革推進過程中面臨的多重現實挑戰也不容忽視。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國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長金維剛曾在2024年8月發布的《實現“基本醫保省級統籌”還需哪些努力》中直指四大核心問題。包括容易出現參保患者向省會城市或中心城市過度集中就醫、省級與市級政府之間存在責任分擔、醫保基金省級調劑金機制可能不夠規范合理、現行醫保經辦管理體制還不適應醫保基金統收統支的發展趨勢。
為穩步推進基本醫保省級統籌,金維剛強調需循序漸進推廣實施基本醫保省級統籌,“如果本省醫保基金運行情況還不具備提高統籌層次的基礎,則不可急于求成。如果貿然強行推行基本醫保省級統籌,結果只會適得其反。”
“對于尚未實行基本醫保省級統籌的省份要逐步推進各地區醫保政策趨于統一。”金維剛補充,“對于已經實行基本醫保省級統籌的省份要合理確定省級政府與市級政府之間的責任定位及責任分擔機制,加強各地區醫保基金預算管理,提升醫保基金預算的科學化、專業化、規范化、精細化水平。此外,逐步建立與省級統籌相適應的經辦管理體系。”
仲崇明也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剖析,省內各統籌區基金運行狀況存在顯著差異,這種差異背后折射出各地不同的歷史積累、當前發展水平與未來預期,短期內難以徹底彌合;各統籌區在醫保政策設計、保障理念等方面仍存在分歧與爭論,政策統一過程中需兼顧各方訴求,協調難度較大;省級統籌推進過程中存在不確定性。
在仲崇明看來,如何科學劃分省、市、縣三級職能邊界,在賡續改革進程中,不損動力,不失敏感,既具備攻克硬骨頭的改革魄力,又能實現可持續發展,是未來需要持續破解的重要課題。
金春林也強調,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的基金基礎差異是首要問題,“這種差距需要依靠政府強有力的統籌領導和政策推動來逐步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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