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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華東師范大學發文要求,全校所有學科、專業均實行每周組會制,每學期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導師按“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進行問責。
無獨有偶。過去兩年,山東大學多個學院發布《關于研究生管理系統增設“導師指導”模塊的通知》,要求導師與所指導的研究生每周要有一次見面,線上、線下均可,并規定見面情況要及時在管理系統中記錄,此信息將作為導師上崗資格、評獎評優的一項重要考核依據。
這些舉動引發廣泛討論,核心議題直指博士生導師“指導不足”和“指導不力”等問題,其背后暗含著社會公眾對中國博士生培養質量的憂慮。
實際上,這種擔心和憂慮并非多余。《自然》刊發的全球博士生調查數據顯示,55.9%的中國博士生平均每周與導師一對一交流不足1小時,僅有43.5%的中國博士生對導師指導感到滿意,在被調查的世界8個主要國家中排名墊底。博士生導師“指導不足”和“指導不力”的問題,實質上暴露了中國博士生指導制度亟待重大轉型的深層次矛盾。
“一對一”指導制度面臨挑戰
“一位博士生配備一位導師”是我國博士生教育的傳統做法。其主要優勢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權責清晰。導師作為博士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對博士生的學業成敗負主要責任。權責明確可以充分激發導師的指導積極性。另一方面,系統性指導。導師可以系統性設計和安排博士生的學習和研究工作。過去幾十年,“一對一”指導制度在我國博士生培養過程中發揮了關鍵性作用。
然而,博士生規模擴張和知識生產方式轉型等外部條件變化對“一對一”指導制度構成了沖擊和挑戰。博士生擴招后,一個導師需要帶更多的博士生,時間和精力難以保證。當指導的學生超過合理范圍時,每位博士生獲得的個別關注時間大幅減少,很難獲得深入的學術指導,而且論文反饋可能延遲甚至流于形式。面對大批量博士生,導師為了保證其畢業率,往往傾向于安排“安全但平庸”的課題作為其學位論文選題,做一些“修修補補”甚至“炒冷飯”式的研究。學生不敢挑戰有創新價值但難度大的研究選題,導致平庸學位論文大行其道。
此外,伴隨著知識生產方式的轉型,越來越多的博士生選擇從事跨學科研究。據北京大學中國博士生教育研究中心開展的全國博士畢業生調查數據顯示,2022年全國有14.5%的博士畢業生從事跨學科學位論文研究工作。在幫助博士生解決跨學科研究難題時,單一導師的知識結構和研究技能往往力不從心。尤其在自然科學領域,由于學科壁壘高,單一導師在指導跨學科研究中面臨很大挑戰。
大力推行聯合指導制度刻不容緩
當前,博士生教育的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一對一指導制度的不適應性漸顯。一對一指導的“指導不足”和“指導不力”,迫使我國博士生教育的指導制度必須作出重大轉型。聯合指導制度通常指的是由兩位或兩位以上導師共同指導博士生的指導制度。其優點在于兩方面。一方面,由兩個或多個導師以分工配合及責任共擔的方式指導博士生,很大程度上可以解決一對一指導中導師工作量過大或指導精力不足的問題。甚至,在一個導師退休或離職等情況下,另一個導師可以起到緩沖、補位作用,避免博士生成為“學術孤兒”。另一方面,聯合指導制度可以實現導師和博士生之間的“雙線對話”或“多線對話”,拓寬了信息流動、經驗分享及知識傳遞的渠道,有助于博士生從多來源、多領域甚至多學科獲取科研知識和研究技能,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一對一指導中跨學科研究“指導不力”的問題。
從指導效果來看,澳大利亞學者大衛·庫倫基于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一項調查發現,聯合指導博士生滿意率顯著高于一對一指導,分別為91.6%和71.5%。英國學者羅賓·漢弗萊等基于紐卡斯爾大學的調查發現,接受聯合指導的博士生更容易在4年之內畢業。筆者所在團隊基于全國博士畢業生調查數據的分析也發現,相較于一對一指導制度,聯合指導制度可以顯著提高博士生科研能力,使延期畢業率降低10%,指導滿意度提高25%。可見,聯合指導制度相較于一對一指導制度具有一定的優越性,是解決一對一指導“指導不足”和“指導不力”問題的有力政策工具。
在指導實踐中,英國、澳大利亞、瑞典和芬蘭等西方發達國家都在大力推廣聯合指導制度。2021年,英國研究生教育理事會對全英博導的調查結果顯示,70%的被調查者在過去五年經常參與博士生聯合指導。在澳大利亞,政府部門要求高校提高博士生學位完成率,而聯合指導制度被認為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之一。有學者在對全澳博士生進行調查后同樣發現,聯合指導的占比高達80%,其中兩位導師指導的占比為58%,三位及三位以上導師指導的占比為22%。在瑞典和芬蘭,接受聯合指導的博士生比例分別為91%和71%。此外,歐洲大學協會的調查數據顯示,61%的歐洲大學明確要求或者推薦采用聯合指導制度。當前,在我國博士生教育中大力推廣聯合指導制度已刻不容緩。
在操作層面,英國高校有些做法尤其值得我們借鑒和參考。例如,牛津大學規定,在博士生入學第一學期就必須明確主導師和副導師的責任,并確保導師團隊成員和博士生都明晰;主導師全權負責對博士生的指導,副導師輔助主導師對博士生進行具體指導,包括提供選課意見、對博士論文進行修改等。又如,英國國王學院在其最新學術規范中規定,每位學術博士在錄取時需要配備一位主導師,學生注冊或者注冊一個月之內需確定副導師;博士生和導師需要在博士生注冊后的三個月之內簽署一份導生協議,導師團隊需要有定期且記錄在案的指導會面,以確保穩定的指導頻率。
國內推行聯合指導制度為何進展緩慢
近年來,國內部分高校逐漸意識到聯合指導制度的重要性,并在推行聯合指導制度方面進行了一些大膽的探索和嘗試。2008年北京大學中國博士質量調查課題組對全國博士畢業生進行調查后發現,24.7%的博士生已經接受聯合指導。2018年再次調查后發現,這一比例達到35.8%,較10年前上升了11.1個百分點。然而,據筆者了解,相較西方發達國家而言,國內聯合指導制度的推行目前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和較長的探索過程。
筆者認為,國內推行聯合指導制度進展緩慢的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導師的領地意識太強。一直以來,一對一指導制度的壟斷式存在導致很多博士生導師形成了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認為博士生指導是一個“私密空間”,是一種“學術權力”。在此觀念下,博士生只不過是可供隨意支配的“學術勞動力”,不愿意他人介入這種“私人領地”,分享這種“學術權力”,支配這種“學術勞動力”。聯合指導制度旨在消除這種“私人領地”,起到重構導師權力和監督導師行為的作用。很多導師在面對權力重構和行為監督的時候,具有極強的“領地意識”。這是聯合指導制度推行過程中遇到的最大阻力。聯合指導制度的大力推行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這種“領地意識”的改變。建立開放、合作、分權的觀念,對于大范圍推廣聯合指導制度而言至關重要。
另一方面,相關的配套措施乏力。聯合指導制度并非萬能,它自身存在一些天然的缺陷和不足,例如責任分散等,需要相關配套措施“打補丁”才能保證其發揮最佳效果。例如,要通過配套措施明確規定主導師和副導師的權力和責任,確保導師之間權責清晰、各司其責。又如,要通過配套措施調動副導師積極性,防止副導師缺乏激勵“掛而不導”。當前,國內很多的聯合指導制度并沒有建立相應的配套措施,導致其指導效果“大打折扣”,作用被“低估”。聯合指導制度的大范圍推廣,需要博士生培養機構在相應的配套措施方面有所作為。
(作者系廈門大學教育研究院教育發展與治理研究所所長)
《中國科學報》(2025-09-16第3版大學觀察)本文鏈接:面對“指導不足、不力”,博士生“一對一”指導制度何去何從http://www.sq15.cn/show-11-260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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