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8月11日電 大唐電信10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監事會主席段茂忠告知,因非本公司事項,段茂忠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5]62號)。
大唐電信稱,段茂忠因其曾任職的大唐高鴻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高鴻”“高鴻股份”)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已向該公司及其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段茂忠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
大唐電信強調,上述行政處罰事項與本公司無關,不會對本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大唐電信2024年年報顯示,公司的母公司為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間接控股股東為中國信息通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最終控制方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大唐電信2024年年報顯示,段茂忠曾任大唐電信科技產業控股有限公司審計事務部副總經理、運營管理部副總經理,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紀審監辦公室副主任兼審計辦公室主任,中國信息通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審計與法務部副主任,大唐聯誠信息系統技術有限公司監事,電信科學技術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監事,大唐實創(北京)投資有限公司監事等職務。現任大唐創業投資(海南)有限公司監事,北京大唐永盛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監事,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
8月8日,中國證監會網站發文稱,中國證監會嚴肅查處貴州轄區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ST高鴻嚴重財務造假案件。近日,中國證監會對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大唐高鴻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經查,*ST高鴻長期開展無商業實質的筆記本電腦等“空轉”“走單”業務,大幅虛增收入和利潤,違反證券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擬對相關責任主體罰款1.6億元,對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罰款700萬元。*ST高鴻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將依法啟動退市程序。對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中國證監會將堅持應移盡移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8日晚間,*ST高鴻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提示公告》稱,中國證監會經查明,高鴻股份及相關人員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高鴻股份通過參與、組織開展虛假貿易業務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2015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欺詐發行。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段茂忠2017年9月至2024年4月任高鴻股份監事會主席,在高鴻股份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非公開發行文件上簽字。段茂忠具有財會專業及審計工作背景,曾參與高鴻股份“空轉”“走單”及融資性貿易業務風險排查工作,有條件和渠道關注及識別涉案筆記本電腦貿易業務的異常性,但未對涉案貿易業務實質進行審慎關注和有效監督。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段茂忠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
*ST高鴻官網介紹,高鴻股份是由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唐電信集團)發起設立的高科技企業。2018年6月,經報國務院批準,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電信集團)與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團)聯合重組為中國信息通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二級市場上,截至8月8日收盤,大唐電信漲3.51%報9.14元,最新市值119億元;*ST高鴻跌0.90%報2.21元,最新市值26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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