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9月11日電 據浙江省體育局網站消息,近日,浙江省體育局印發《浙江省賽事經濟促消費激勵舉措》,于2025年9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該激勵舉措顯示,引進重大體育賽事激勵的項目包括田徑、游泳、足球(十一人制)、籃球(五人制)、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體操(含藝術體操)、舉重、皮劃艇、射擊、射箭、攀巖、匹克球、板球、電子競技、冰雪項目等。
激勵標準上,引進舉辦重大體育賽事激勵共分四檔,分別最高給予800萬元、4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舉辦簽約一年(屆)的賽事,按激勵金額的50%予以支持;簽約五年(屆)及以上的賽事,可以視績效情況激勵三年(屆),第二年(屆)按60%、第三年(屆)按40%予以支持;簽約十年(屆)及以上的賽事,可以視績效情況按激勵金額激勵三年(屆)。
除引進重大體育賽事激勵名錄內的賽事外,對舉辦田徑、游泳、羽毛球、網球、乒乓球、足球、籃球、排球、棒壘球、曲棍球、舉重、拳擊、射箭、攀巖、擊劍、馬術、電子競技、匹克球、板球、冰雪項目等全國性以上賽事(不含職業聯賽),按線下觀賽人次予以激勵支持;對重點培育的自行車、山地越野、槳板、鐵人三項等項目賽事,按線下實際參賽人數予以激勵支持。(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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