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9月12日電 卓勝微12日盤后公告,公司股東無錫匯智聯合投資企業(有限合伙)(簡稱“匯智投資”)于近日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無錫匯智聯合投資企業(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簡稱“警示函”)。
江蘇證監局表示,經查,2022年9月28日至2024年12月6日,匯智投資因主動減持及被動稀釋,持有卓勝微股份變動比例達到1%,但未及時披露股份變動情況,遲至2025年8月8日才披露相關情況。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匯智投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江蘇證監局表示,匯智投資應當引以為戒,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嚴格規范交易行為,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并在收到本措施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報送書面報告。
卓勝微表示,股東匯智投資本次未及時公告事項主要系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相應的規則條款理解不到位所致。在減持過程中,股東及時披露了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及減持計劃完成的公告,投資者可通過公開渠道及時了解股份變動的相關信息。除對具體規則條款的理解存在偏差外,股東不存在任何主觀故意隱瞞或規避披露股份變動比例達到1%的情形。
卓勝微還表示,股東匯智投資對本次《警示函》涉及事項予以高度重視,對《警示函》中指出的問題充分吸取教訓,將嚴格遵照江蘇證監局監管要求,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學習,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依規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并在規定期限內向江蘇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
另外,本次行政監管措施并非對上市公司主體作出,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資料顯示,卓勝微主營射頻集成電路領域的研究、開發、生產與銷售,主要向市場提供射頻開關、射頻低噪聲放大器、射頻濾波器、射頻功率放大器等射頻前端分立器件及各類模組產品解決方案,同時公司還對外提供低功耗物聯網處理器芯片。
2025年上半年,卓勝微營業收入17.04億元,同比降25.42%;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1.47億元,同比降141.59%。
對業績波動,該公司提到,受行業需求淡季的影響;以及去年下半年,產能爬坡初期產能利用率不足導致單片實際成本異常。該部分成本較高的晶圓經后道加工成產品,在報告期內銷售給客戶后,對公司的毛利率和盈利能力表現產生了較大擾動。同時,受到市場競爭與芯卓折舊金額增加的多重影響,公司毛利率下滑至28.75%。(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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