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0月22日電 新光光電22日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康為民解除留置。
9月28日,新光光電披露《哈爾濱新光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重大事項的公告》稱,近日收到嵩縣監察委員會簽發的關于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康為民的《立案通知書》和《留置通知書》,康為民被實施留置措施。
10月22日,新光光電發布公告表示,公司于近日收到嵩縣監察委員會出具的《解除留置通知書》,嵩縣監察委員會已解除對康為民的留置措施。目前康為民先生已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職責,公司生產經營情況一切正常。
來源:公告截圖新光光電2024年年報顯示,康為民,1990年7月至1994年5月,任哈爾濱激光研究所工程師;1994年6月至2001年8月,任哈爾濱工業大學自動化儀表與控制研究所副研究員;2001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哈爾濱工業大學光學目標仿真與測試技術研究所所長;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哈爾濱新光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新光有限”)董事長;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業績方面,新光光電2025年上半年營業收入2128.08萬元,同比減少58.77%,報告期內凈虧損2077.57萬元。
A股市場上,新光光電22日收漲5.86%,報41.35元/股,總市值41.35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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