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0月30日電 匯洲智能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匯洲智能”)29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因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擬被罰款500萬元,公司股票將于2025年10月31日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多期年報存虛假記載
匯洲智能10月29日公告稱,公司及相關人員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經查明,當事人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2019年至2020年,匯洲智能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熱熱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熱熱文化”)、北京中科華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中科華世”)開展虛假廣告推廣、著作權授權、視頻審核、調研報告技術服務等業務。匯洲智能的控股子公司通過虛構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業務,2019年、2020年累計虛增收入5990.19萬元、9688.56萬元,分別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5.08%、13.42%;累計虛增利潤總額1415.84萬元、1777.05萬元,分別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0.88%、8.72%,導致匯洲智能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浙江證監局認為,匯洲智能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七十九條的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的違法行為。
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武劍飛,全面負責公司生產經營、信息披露等事項,未對公司控股子公司熱熱文化及中科華世發展經營予以有效管控,未勤勉謹慎履行職責,未能保證2019年、2020年年報真實、準確、完整,涉嫌違反《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時任副總經理、董事姜學謙,負責公司財務及熱熱文化、中科華世經營管理,組織、策劃案涉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業務,組織案涉虛增營業收入及利潤總額相關情況,未能保證2019年、2020年年報真實、準確、完整,涉嫌違反《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時任財務總監陳瑩瑩,參與部分業務付款審批流程,未盡到注意義務,未勤勉謹慎履行職責,未能保證2019年、2020年年報真實、準確、完整,涉嫌違反《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時任董事會秘書武寧,未勤勉謹慎履行職責,未能保證2019年、2020年年報真實、準確、完整,涉嫌違反《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規定,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對匯洲智能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姜學謙、武劍飛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50萬元罰款;對陳瑩瑩、武寧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
10月31日起“帶帽”
匯洲智能10月29日還發布公告稱,因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指出公司披露的2019、2020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根據規定,公司股票將于2025年10月31日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本次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公司股票簡稱變更為“ST匯洲”,股票代碼仍為“002122”,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匯洲智能提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公司就上述事項帶來的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公司將引以為戒,認真吸取教訓,強化內部治理的規范性,加強并提高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合規意識,加強業務監控和財務管理,不斷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合法利益。
資料顯示,匯洲智能成立于2002年11月,于2007年3月在深交所掛牌上市,公司聚焦高端裝備制造和數據服務兩大領域。
業績方面,匯洲智能第三季度營收為2.61億元,同比增長11.2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724.96萬元,同比增長224.52%。前三季度營收為8.09億元,同比增長16.5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5623.78萬元,同比下降18.12%。(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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