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0月24日電 題:稅收紅利退場,陸上風電靠什么繼續發力?
作者 陳莉 安邦智庫(ANBOUND)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財政部等三部門近日發布公告調整風力發電等增值稅政策。依據該公告,自今年11月1日起,2015年出臺的陸上風力發電增值稅優惠政策將正式退出歷史舞臺。不過,在本次政策調整中,海上風電依然被列為支持對象,可以繼續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稅收優惠政策。
回顧2015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風力發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74號),明確規定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風力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這一政策在當時的背景下,有效緩解了風電這一新興產業在發展初期的成本壓力,吸引了大量社會資本進入,推動了相關技術的快速成熟和產業規模的擴大。
如今,隨著風電行業逐步進入規模化、市場化的發展階段,稅收優惠的必要性已大幅降低。特別是在當前“稅收法定”原則不斷深化的背景下,稅收制度正從過去的“產業扶持導向”逐步轉向“規范公平導向”。因此,陸上風電專項稅收優惠的退出,可以說是政策演進的水到渠成。
稅收優惠的取消,短期內將增加陸上風電企業的稅費成本。結合稅費在項目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假設為1%-2%),估計度電成本將上升1%-5%,但實際幅度可能會因項目規模、風資源、電價、融資結構等差異而有所波動。
隨著陸上風電產業優惠政策的退出,行業競爭將更多地回歸到企業自身實力的較量,企業必須通過提升技術效率、降低度電成本來維持盈利。
從產業鏈各環節來看,短期內,上游整機制造商與零部件供應商可能面臨開發商的壓價需求,成本壓力增大、現金流壓力上升,部分中小型制造商將面臨盈利壓力,市場或進一步向龍頭企業集聚。對于下游運維服務商、電力銷售等環節來說,項目盈利能力恐下降,開發商可能削減運維預算或延長設備使用周期,但長期看,隨著平價上網常態化,運營效率變得更為關鍵,高質量運維企業反而受益。
此外,中游項目開發商可能面臨最大的直接沖擊,因為稅收優惠取消意味著稅負增加,項目度電成本上升,對于現金流高度敏感的開發商來說,收益空間被壓縮得最為明顯。而且短期內他們也難以通過調價將稅收負擔轉嫁給電力用戶。當前我國綠電交易仍處于培育期,綠電交易價格波動較大,仍以“雙邊協商”或政府指導價為主,價格發現功能有限。此外,綠電交易中的主要購電方是大型工業企業、國有用電大戶,其議價能力強,對價格敏感,開發商若試圖轉嫁成本,可能面臨喪失交易機會的風險。
不過,從中長期來看,隨著行業不斷成熟,競爭力強的企業可以通過品牌與技術優勢形成一定的“成本傳導能力”。同時,電力現貨市場與綠電溢價機制預計將逐步完善。政府目前正在推動構建“綠電優先消納、市場化定價、碳價聯動”三位一體的機制體系,一旦碳交易價格納入綠電價格體系,風電企業的低碳價值將實現貨幣化估值,從而為企業開辟新的利潤來源,稅收成本也有望實現向下游合理傳導。
總體來看,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退出,預計將推動陸上風電企業加大在技術研發領域的投入,推動機組大型化、智能化運維等創新,以增強市場競爭力。頭部陸上風電企業憑借規模化運營和數字化管理優勢,有望進一步擴大市場份額;而部分技術落后、成本控制能力較弱的企業則可能面臨淘汰,行業或將迎來一輪結構優化與洗牌。在這一過程中,綠色電力交易機制與市場化并網政策也將不斷完善,風電有望逐漸融入常規能源體系,成為支撐我國能源結構轉型的重要力量。(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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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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