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吳文汐 武漢報道 “推進綜保區銅精礦混礦業務,對于增強湖北省銅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可靠性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積極作用,能夠助力黃石加速打造‘華中銅谷’,促進省內接卸港向物流港、貿易港的轉型升級,加快湖北省內陸開放新高地建設。”2024年湖北兩會期間,湖北省政協委員、湖北師范大學先進材料研究院副院長楊倫提出關于支持綜保區銅精礦混礦業務,打造高質量銅產業鏈供應鏈的建議。
楊倫認為,國有大型銅冶煉企業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開展銅精礦保稅混礦業務,既能減少在海外開展混礦業務所增加的第三國報關、倉儲、二次轉運等物流環節費用,降低采購成本,提高冶煉廠的效益水平,又能在自主、自控的條件下實現資源有效利用。
但目前,湖北綜保區銅精礦混礦業務仍面臨諸多難點。一是爭取海關總署的政策支持力度不足,銅精礦保稅混礦內陸試點方案海關總署仍在討論中,湖北省成為第一批內陸試點,開展保稅混礦需要進一步爭取海關總署的政策支持。二是傳統入境檢驗監管模式的創新度不足,與取得混礦試點資質的沿海省份相比,目前湖北省針對保稅混礦的監管仍為傳統模式,特別是在礦源備案、入區監測、加工監管、出區檢驗和使用監管上,存在審批流程復雜,入境檢驗放行時間長等問題。三是各有關部門圍繞混礦業務協同度不足,綜保區開展銅精礦混礦業務,涉及政府海關、商務、生態環境、海事、港口等多個部門,容易出現各部門印發各自的監管方案,獨立制定混礦場所驗收細則,金融政策支持標準不統一等問題。
楊倫認為,武漢海關應積極爭取海關總署的進一步政策支持力度,推動內陸地區擴大銅精礦保稅混礦業務試點,力爭大冶有色銅精礦保稅混礦項目成為內陸第一個批復的試點。同時,要進一步創新入境檢驗的監管模式,針對“保稅混礦”業務,由傳統的入境檢驗模式,創新為“國外礦源備案+入區監測+加工監管+出區檢驗+使用監管”的“五位一體”檢驗檢疫監管模式,便于海關部門對“保稅混礦”業務實現有效監管。
“此外,要進一步圍繞混礦業務推進協同合作。明確部門的職責,構建聯系配合機制,共同推進大冶有色銅精礦混礦業務,積極延伸湖北省銅產業鏈條,加快產業集聚。”楊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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