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實秋 過年“累并快樂著”
老北京過年講究頗多,對于不喜熱鬧的梁實秋來說,過年總是“累并快樂著”。
讓梁實秋感到快樂的事情,是每年除夕之夜,大人們都會專門在院子里撒上芝麻秸,讓孩子們去踩。此時的芝麻秸早已風干,踩上去噼噼啪啪。每當父母發話后,梁實秋都會第一個從屋子里沖出去,“隨意地在芝麻秸上亂蹦亂跳,非常的快活有趣。”
對于為何要在除夕時踩芝麻秸,父親告訴他,是因為有“芝麻開花節節高”的諺語,芝麻這種農作物便被人們賦予了吉祥美好的象征,“踩歲”的民俗也由此而生。
除了“踩歲”,另一件快活的事是正月十六夜時的“碰燈”。每到此時,孩子們每人都會提著一只紙糊的“氣死風”,對著別人的燈籠就是重重一撞,笑哈哈地看著對方的燈籠著火,這叫做“碰燈”。梁實秋每次都“戰無不勝”,碰誰的燈籠誰的燈籠著火。有些小伙伴的燈籠還沒玩夠,當然不愿意和梁實秋碰,見了他便趕緊躲著走。不過,因為當年的燈籠不能留到明年,必須以碰燈的形式銷毀,最終,“大家手上的燈籠也都呼呼燒著了,看燈籠燃燒的火焰,很燦爛明亮”。
讓梁實秋過年感到不快樂的事情,竟然是“不能睡懶覺”。因為除夕要守歲,所以不過晚上十二點是不能睡覺的。梁實秋從小就有早睡的習慣,這對他來說無疑是一種煎熬。除了不喜歡守歲,梁實秋也不喜歡討壓歲錢,因為“壓歲錢不是白拿,要叩頭如搗蒜”。于是,只要大人不主動提給壓歲錢的事兒,梁實秋絕對不似別的孩子那樣,主動去討,“像木偶一樣磕頭,實在是受不了”。
梁漱溟 過年不休息
梁漱溟有“中國最后一位大儒家”之稱,一生都在勞累奔波中忙工作做學問,甚至在過年時也不休息。
1936年除夕將至,眾人都計劃著如何過一個開心快樂的團圓年,可梁漱溟卻放棄與家人團聚的機會,從北平出發,只身前往廣州做講演。當時,家里人都勸說梁漱溟過完年再去,可梁漱溟卻嚴肅地回答:“如果推遲行程,所有的計劃將全部打亂,自己豈不成不守信用之人?”
那回車經上海時,梁漱溟順道造訪了軍事教育家蔣百里,對方熱情地請他吃了一頓飯,“承留午飯,盤桓頗久,談話甚多”。雖然蔣百里也勸梁漱溟過完除夕再前往廣州,但梁漱溟堅決辭行,因“要事在身,耽擱不得”。
到了1939年2月初,擔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的梁漱溟帶著幾個手下和朋友,前往河南、山東、山西等省部分敵后游擊區巡視。2月18日是那一年的農歷除夕,梁漱溟在當天的日記中這樣寫道:“車過三原,晤趙戴文(山西省政府主席)于一花園中;晚抵洛川,途中落雪。有同行人提起,方才想起今日乃除夕。”以后八個多月時間,梁漱溟先后走訪了50多個市縣,食宿過的村鎮將近200個。當時,他身邊的人曾感慨地說:“就算是過年,梁先生每一天的計劃也安排得滿滿當當,很少看見他休息。”
梁漱溟說:“我的所作所為,是致力于解決我所遭遇的實際的社會問題、政治問題、國際問題。我一直沒有停頓休息……”梁漱溟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詮釋了中國知識分子的操守與擔當。
魯迅 過年愛看“賀歲片”
魯迅一生除了喜歡寫作外,還有另一大愛好,那就是看電影。平日里,只要遇到自己喜歡的電影,不管票價多貴,魯迅都會慷慨解囊,和妻子許廣平一起去看。到了春節時,電影院里的新電影也上映得非常頻繁,于是,看電影更是成為了魯迅的家常便飯。
1928年1月22日的除夕晚上,魯迅得知明星戲院準備放映“賀歲片”《瘋人院》時,心情異常激動,這部電影他期盼了好久,現在終于可以一睹為快。當然,好電影要與人一起分享看得才開心,于是,魯迅便與三弟周建人聯系,邀他一同觀影。
除了周建人外,早已經被魯迅培養成“影迷”的妻子許廣平當然也少不了。當天晚上,三個人一起興沖沖地前往明星戲院觀看了《瘋人院》。有意思的是,到了大年初二下午,當魯迅得知光陸大戲院準備放映《人猿泰山》時,他又來了興趣,雖然這部電影之前已經看過,但用魯迅的話說“溫故而知新”,于是,他又第一時間買了電影票。
從那之后,過年去影院觀看“賀歲片”成了魯迅雷打不動的“規定動作”。等到兒子周海嬰出生后,魯迅當然不會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看電影成為了必不可少的“早教”方式之一。
除了過年必看“賀歲片”外,在春節期間,魯迅照例還要和親友“喝上兩杯”,偶爾,他還歡呼著去門外放炮仗。魯迅曾在1920年2月19日的日記記載:“舊除夕夜也,晚祭祖先,添菜飲酒,放花炮。”
梁實秋 過年“累并快樂著”
老北京過年講究頗多,對于不喜熱鬧的梁實秋來說,過年總是“累并快樂著”。
讓梁實秋感到快樂的事情,是每年除夕之夜,大人們都會專門在院子里撒上芝麻秸,讓孩子們去踩。此時的芝麻秸早已風干,踩上去噼噼啪啪。每當父母發話后,梁實秋都會第一個從屋子里沖出去,“隨意地在芝麻秸上亂蹦亂跳,非常的快活有趣。”
對于為何要在除夕時踩芝麻秸,父親告訴他,是因為有“芝麻開花節節高”的諺語,芝麻這種農作物便被人們賦予了吉祥美好的象征,“踩歲”的民俗也由此而生。
除了“踩歲”,另一件快活的事是正月十六夜時的“碰燈”。每到此時,孩子們每人都會提著一只紙糊的“氣死風”,對著別人的燈籠就是重重一撞,笑哈哈地看著對方的燈籠著火,這叫做“碰燈”。梁實秋每次都“戰無不勝”,碰誰的燈籠誰的燈籠著火。有些小伙伴的燈籠還沒玩夠,當然不愿意和梁實秋碰,見了他便趕緊躲著走。不過,因為當年的燈籠不能留到明年,必須以碰燈的形式銷毀,最終,“大家手上的燈籠也都呼呼燒著了,看燈籠燃燒的火焰,很燦爛明亮”。
讓梁實秋過年感到不快樂的事情,竟然是“不能睡懶覺”。因為除夕要守歲,所以不過晚上十二點是不能睡覺的。梁實秋從小就有早睡的習慣,這對他來說無疑是一種煎熬。除了不喜歡守歲,梁實秋也不喜歡討壓歲錢,因為“壓歲錢不是白拿,要叩頭如搗蒜”。于是,只要大人不主動提給壓歲錢的事兒,梁實秋絕對不似別的孩子那樣,主動去討,“像木偶一樣磕頭,實在是受不了”。
梁漱溟 過年不休息
梁漱溟有“中國最后一位大儒家”之稱,一生都在勞累奔波中忙工作做學問,甚至在過年時也不休息。
1936年除夕將至,眾人都計劃著如何過一個開心快樂的團圓年,可梁漱溟卻放棄與家人團聚的機會,從北平出發,只身前往廣州做講演。當時,家里人都勸說梁漱溟過完年再去,可梁漱溟卻嚴肅地回答:“如果推遲行程,所有的計劃將全部打亂,自己豈不成不守信用之人?”
那回車經上海時,梁漱溟順道造訪了軍事教育家蔣百里,對方熱情地請他吃了一頓飯,“承留午飯,盤桓頗久,談話甚多”。雖然蔣百里也勸梁漱溟過完除夕再前往廣州,但梁漱溟堅決辭行,因“要事在身,耽擱不得”。
到了1939年2月初,擔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的梁漱溟帶著幾個手下和朋友,前往河南、山東、山西等省部分敵后游擊區巡視。2月18日是那一年的農歷除夕,梁漱溟在當天的日記中這樣寫道:“車過三原,晤趙戴文(山西省政府主席)于一花園中;晚抵洛川,途中落雪。有同行人提起,方才想起今日乃除夕。”以后八個多月時間,梁漱溟先后走訪了50多個市縣,食宿過的村鎮將近200個。當時,他身邊的人曾感慨地說:“就算是過年,梁先生每一天的計劃也安排得滿滿當當,很少看見他休息。”
梁漱溟說:“我的所作所為,是致力于解決我所遭遇的實際的社會問題、政治問題、國際問題。我一直沒有停頓休息……”梁漱溟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詮釋了中國知識分子的操守與擔當。
魯迅 過年愛看“賀歲片”
魯迅一生除了喜歡寫作外,還有另一大愛好,那就是看電影。平日里,只要遇到自己喜歡的電影,不管票價多貴,魯迅都會慷慨解囊,和妻子許廣平一起去看。到了春節時,電影院里的新電影也上映得非常頻繁,于是,看電影更是成為了魯迅的家常便飯。
1928年1月22日的除夕晚上,魯迅得知明星戲院準備放映“賀歲片”《瘋人院》時,心情異常激動,這部電影他期盼了好久,現在終于可以一睹為快。當然,好電影要與人一起分享看得才開心,于是,魯迅便與三弟周建人聯系,邀他一同觀影。
除了周建人外,早已經被魯迅培養成“影迷”的妻子許廣平當然也少不了。當天晚上,三個人一起興沖沖地前往明星戲院觀看了《瘋人院》。有意思的是,到了大年初二下午,當魯迅得知光陸大戲院準備放映《人猿泰山》時,他又來了興趣,雖然這部電影之前已經看過,但用魯迅的話說“溫故而知新”,于是,他又第一時間買了電影票。
從那之后,過年去影院觀看“賀歲片”成了魯迅雷打不動的“規定動作”。等到兒子周海嬰出生后,魯迅當然不會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看電影成為了必不可少的“早教”方式之一。
除了過年必看“賀歲片”外,在春節期間,魯迅照例還要和親友“喝上兩杯”,偶爾,他還歡呼著去門外放炮仗。魯迅曾在1920年2月19日的日記記載:“舊除夕夜也,晚祭祖先,添菜飲酒,放花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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