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關于發布2025年度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重點項目申報指南(第三批)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關于推進張江高新區改革創新發展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的若干意見》,依據《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特發布2025年度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以下簡稱“張江專項資金”)重點項目申報指南(第三批)。
一、征集范圍
專題一:支持園區產業創新發展
方向1:支持研發與制造協同產業化項目
支持內容:圍繞本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分園主導特色產業以及未來產業新賽道,支持企業將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科技創新性強、工藝技術先進、市場前景好的科技成果進行產業化,開展生產設備、生產線、生產基地等產業化項目建設,提升企業生產制造能級,加速研發與制造一體化發展。
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擁有有效發明專利且科技創新性強、工藝技術先進、市場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并開展產業化項目建設的企業。產業化項目需以科技創新為牽引,以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為目標,對企業實施科技成果產業化的生產設備、生產線進行創新開發、更新迭代以及生產基地新建或改擴建。
2.產業化項目須已開工,固定資產投資已實際發生,具備項目建設基礎條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資立項、規劃、土地、環評、資金、施工許可等。產業化項目總投資原則上不超過10000萬元且不低于1500萬元,其中生物醫藥產業化項目總投資原則上不超過5000萬元,經評估對科技特征明顯、科學內涵豐富、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作用特別突出的項目可適當放寬總投資上限。項目總投資中固定資產投資金額不低于50%;項目應于2024年1月1日之后開工,且2025年1月1日之后新增投資金額不低于總投資的70%。
3.項目建設方案要目標明確、內容合理、路徑清晰,能夠有效加速產業化項目建設,提升企業研發與制造一體化能力。
支持方式和經費:
采取前補助方式,分階段撥付,一般支持周期為2年。按照不超過項目評審認定的有效投資金額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的資金支持,共支持不超過50項。
執行期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方向2:支持園區專業運營服務能力共享提升
項目目標:支持本市高質量孵化器、專業化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以及運營能力強且成效顯著的園區運營商等專業機構,通過聯合經營、委托經營、托管經營等方式承接其未承擔運營的園區空間載體,推動園區高品質運營能力傳導輸出與服務共享,帶動更多園區專業運營服務能力提升,加速向集成服務商轉型。
支持內容:
1.加速產業集聚升級。支持專業機構發揮技術洞察、產業研判等專業能力,承接空間資源,開展產業升級、市場拓展、招引企業、投資融資、人才引進等工作,加速形成產業集聚效應。
2.促進產創空間融合。支持專業機構發揮全要素資源整合專業能力,承接空間資源,推動高水平研發實驗、概念驗證、中試服務、檢驗檢測、應用場景等要素功能布局,促進創業空間與產業空間深度融合。
3.提升孵化轉化能力。支持專業機構發揮創業孵化、成果轉化等專業能力,承接空間資源,推動優質孵化培育項目或企業在園區就地產業化。
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承接其未承擔運營的園區空間載體的專業機構。
2.專業機構須具備較強的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資源集聚統籌能力與一定的投資建設能力。
3.專業機構與所承接運營空間載體的園區管理機構或運營機構須簽訂聯合經營、委托經營、托管經營等合作協議,明確以專業機構為主開展園區開發運營,有具體的合作任務,承接運營空間載體建筑面積累計不低于5000平方米。
4.項目建設方案要目標明確、內容合理、路徑清晰,能夠有效提升承接園區的運營品質與服務能力。
支持方式和經費:
采取前補助方式,分階段撥付,一般支持周期為2年。按照不超過項目評估總預算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金支持,共支持不超過5項。
執行期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二、申報范圍
經市政府批準納入張江高新區范圍的漕河涇園、金橋園、靜安園、青浦園、嘉定園、楊浦園、長寧園、徐匯園、虹口園、閔行園、松江園、普陀園、陸家嘴園、奉賢園、金山園、崇明園、寶山園、世博園、黃浦園、自貿保稅園、西岑園以及張江核心園擴展區。申報范圍有效期以立項通知正式印發日期前為準。
三、申報要求
除滿足前述相應條件外,還須遵循以下要求:
1.申報單位應符合《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具備組織項目實施的相應能力,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企業需填寫上一年度火炬統計企業報表。
2.項目內容已經獲得市級或區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請支持。對于在以往市級財政資金或其他機構(如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財政資金資助項目基礎上提出的新項目,應明確闡述兩者的異同、繼承與發展關系。
3.按相應申報書中所列申報材料清單提供齊全、完整且清晰可辨認的申報材料。證明文件原則上應為原件掃描件,如需使用復印件的,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后,在信息化系統內上傳,系統內填報情況應當與提交的證明文件保持一致。
4.所有申報單位和項目參與人應遵守科研誠信管理要求,項目負責人應承諾所提交材料真實性,申報單位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內容的項目申請。
5.申報項目若提出回避專家申請的,須在提交項目建設方案的同時,上傳由申報單位出具的公函提出回避專家名單與理由。
6.所有申報單位和項目參與人應遵守科技倫理準則。擬開展的科技活動應進行科技倫理風險評估,涉及科技部《科技倫理審查辦法(試行)(國科發監〔2023〕167號)第二條所列范圍科技活動的,應按要求進行科技倫理審查并提供相應的科技倫理審查批準材料。
7.所有申報單位和項目參與人應遵守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相關法規和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相關規定。
8.項目經費預算編制應當真實、合理,符合財政項目相關經費管理的有關要求。
9.如申報單位在項目申報期間、立項后變更注冊地,應主動向原注冊地所在分園提交書面說明。涉及資金撥付的,由分園按相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報市科委審定。
四、申報方式
(一)項目申報
項目申報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無需送交紙質材料。申報時間為2025年10月27日9:00至11月10日17:00。申報單位登錄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http://czkj.sheic.org.cn/czkjtr/)進入申報頁面,在線填寫申請書,按申報要求提交證明材料。項目提交時間以系統顯示時間為準。臨近截止時間系統擁堵,建議盡早提交,過時不予受理。
(二)區級初審
分園管理機構實施2025年重點項目區級初審,項目初審截止時間為11月20日12:00,11月20日在線完成審核意見填寫,并生成推薦項目書面匯總表。根據《管理辦法》要求,張江專項資金重點項目所在區財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區級資金,未按要求落實區級資金的分園,將暫停下一年度張江專項資金重點項目申報資格。
五、材料報送
分園管理機構于11月20日前將加蓋所在區政府公章的區級配套資金承諾函及推薦項目匯總表(在線生成)送交至市科委。
六、市級審核
市科委對通過區級初審并推薦的項目組織審核評估,并將通過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審查申報主體信用狀況。
七、立項公示
市科委將向社會公示擬立項項目清單,接受公眾異議。
八、咨詢電話
詳見附件。
九、其他
1.申報單位無需通過機構或個人代理申報張江專項資金項目。如對項目申報有疑問,可向分園管理機構或市科委咨詢;通過郵件方式咨詢的,請注明申報單位名稱。市科委將另行編制重點項目指南解讀供申報單位了解相關要點和注意事項。
2.市科委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張江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事宜,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機構或個人假借市科委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市科委科技人才處舉報(上海市人民大道200號,郵編200003),投訴舉報電話:60286858。舉報截止時間至項目批復下達之日。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5年10月24日
【相關附件】項目申報咨詢聯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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