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8月13日電 杭州集智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智股份”或“公司”)13日盤后公告,因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關于對杭州集智機電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175號)。
來源:公告截圖警示函顯示,2025年6月30日,杭州集智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單筆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228.95萬元,占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11.99%;7月2日,公司子公司杭州諦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單筆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235.00萬元,占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12.30%。公司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7月8日,才披露《關于公司獲得政府補助的公告》。
警示函指出,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6號)第三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樓榮偉、財務總監俞金球、董事會秘書葛明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6號)第四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6號)第五十三條的有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決定對公司、樓榮偉、俞金球、葛明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集智股份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在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視,將認真吸取教訓并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努力提升規范運作意識,強化信息披露管理,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和持續發展。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官網介紹,集智股份成立于2004年6月,專注于全自動平衡機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致力成為平衡技術全面研發和綜合應用型企業。于2012年3月完成股份制改造,2016年10月成功登陸深交所創業板。
業績方面,集智股份2024年營業收入2.69億元,同比增長5.38%;歸母凈利潤為1910.02萬元,同比減少41.65%。2025年一季度,公司營業收入7863.93萬元,同比增長54.89%,歸母凈利潤842.63萬元,同比增長196.74%。
A股市場上,集智股份13日收跌0.51%,報43.08元/股,總市值47.82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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