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9月25日電 據高檢網25日消息,日前,上海東方樞紐投資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徐孫慶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孫慶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徐孫慶先后利用擔任上海市靜安區副區長,上海市申江兩岸開發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總裁、董事長,上海東方樞紐投資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5年7月2日曾通報,上海東方樞紐投資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徐孫慶被開除黨籍。
據上海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上海市紀委監委對上海東方樞紐投資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徐孫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孫慶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轉移、隱匿贓款,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長期參加迷信活動;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并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在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搞權色交易;侵害群眾利益,將公園公益性用房租賃給他人用于開設私人會所;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貪欲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徐孫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乃至二十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上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徐孫慶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企業網站信息顯示,上海東方樞紐投資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樞紐集團”)是經上海市政府批準成立,由市國資委直接監管的市屬國有企業,注冊資本100億。
東方樞紐集團作為服務上海東站綜合交通樞紐區域建設開發的功能保障類企業,統籌負責樞紐區域范圍內的規劃、建設、開發相關工作,致力于打造新時代國際開放門戶樞紐新標桿。(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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