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邊萬莉 10月以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公示了多張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據記者不完全統計,6家銀行、3家保險機構共計罰沒670余萬元,還有16名相關負責人被警告或是罰款,罰款合計超10萬元。其中,有3家機構收到百萬級罰單,杭州聯合銀行、浙江嵊州農商行、招商銀行杭州分行分別被罰款100萬元、105萬元、300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銀行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大多集中于信貸領域。如,違規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信貸資金挪用、發放借冒名貸款、貸款“三查”不到位等。
杭州聯合銀行因“結構性存款業務不審慎、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等”違法違規行為,被浙江金融監管局罰款100萬元。招商銀行杭州分行因“流動資金貸款‘三查’不到位;固定資產貸款‘三查’不到位等”違法違規行為,被浙江金融監管局罰款300萬元;同時,對相關責任人吳瑛、顧天宇、潘琪霞、潘超艇、江泠、陸盈盈、于欣雨給予警告。
浙江諸暨聯合村鎮銀行因“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不審慎,貸款資金被挪用;向公職人員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55萬元;對相關責任人袁夢釧給予警告。郵儲銀行紹興市分行因“違規發放借冒名貸款”,被罰款30萬元,并對相關責任人王一楷警告。
此外,浙江嵊州農商行因“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項目貸款管理不審慎等”,被罰款105萬元;并對相關責任人王小波、馬蔚給予警告。浙江溫嶺農商行太平支行三星分理處因管理不善導致金融許可證遺失,處警告并罰款人民幣1萬元。
記者注意到,此次被處罰的保險公司中有3家涉及“財務數據不真實”的違法違規行為,這也是近年來保險罰單的重災區。此類違法違規行為主要表現保費收入、賠付支出、費用列支等方面的數據造假。
具體看,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因“財務數據不真實”、“公司代理人學歷不真實”等違法違規行為,被警告并罰款35.5萬元;相關責任人何舜、陳家平被警告并罰款4萬元、0.2萬元。泰山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財務數據不真實,被罰款15萬元;相關責任人姚俊杰被警告并罰款2萬元。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25萬元;相關責任人曹國輝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此外,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被罰款人民幣5萬元;相關責任人胡滔被警告并罰款人民幣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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