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3項技工院校管理辦法 推動技工教育與產業需求深度融合
中新網北京9月28日電 (記者 呂少威)記者今天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該局出臺《北京市技工院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北京市技工院校教學管理辦法》《北京市技工院校學生實習就業管理辦法》3項管理制度,實現從招生入學到畢業就業的全過程規范化管理,為技工院校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有助于進一步激發辦學活力,推動技工教育與產業需求深度融合,為首都高質量發展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國工匠。
近年來,北京市技工院校已建立特有的“中級工―高級工―技師”的技能人才學制化貫通培養體系,學制從3年到7年,其中:中級工3年,高級工2年,預備技師/技師2-3年。目前,北京開展全日制招生的技工院校有14所,其中技師學院(可培養中級工到技師)9所、高級技工學校(可培養中級工到預備技師)5所;共開設14大類111個專業,每年畢業生約0.9萬人,就業率多年保持在99%以上。
規范學籍管理
本次新修訂的《北京市技工院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共九個章節、四十一條,對技工院校招生和學生學籍形成全過程規范、全周期閉環管理,突出以學生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保障學生發展權益。
在招生與學制、入學與注冊部分,明確了招生對象,以及中級工、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各學段的招生對象,規范了各培養層級的學制年限。同時,還細化規范了入學和學籍注冊流程。
在轉學與轉專業、休學復學與退學、獎勵與處分部分,明確了轉學與轉專業的條件,規范優化了轉學、轉專業操作流程;明確了休學、復學與退學條件和要求,完善了退學流程;明確了獎勵與處分要求,提出完善申訴與監督機制。
在成績考核與管理、畢業與結業部分,明確了學生成績的考核流程、處理措施、留級制度等方面內容。明確了畢業、結業要求,堅持“雙證書”制度,學生可以同時取得“技工院校畢業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保證技能人才的培養質量。
主動對接服務首都產業需要
《北京市技工院校教學管理辦法》共九個章節、三十七條,突出教學規范、細化教學流程,鮮明提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牢固樹立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細化人才培養方案制定,嚴格規范教材使用管理等措施。
在專業建設上,提出建立完善技工院校專業動態調整機制,緊密對接首都產業轉型升級、創新驅動和新質生產力發展要求,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與裝備、現代服務業等領域,開設新專業、改造升級傳統專業、撤銷淘汰專業。
在教學行政管理、運行管理、質量管理部分,首次提出由北京市人社局統一編發校歷,規范了全市技工院校的開學放假時間節點和教學安排;明確要求學校定期開展教學質量檢查督導,確保教育教學質量,突出強化對教學活動的全過程規范和監督管理。
在教師隊伍建設、教研教改管理部分,著重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明確技工院校專兼職教師的任教條件,系統規范專業設置、教學組織、質量監控、教研改革等環節,構建起科學嚴謹的教學管理體系,強化對教學活動的全過程監管,確保教育教學質量。
困難家庭畢業生可享就業幫扶
《北京市技工院校學生實習就業管理辦法》共四個章節、三十八條,主要包括實習管理、就業創業等內容。《辦法》歸集了北京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填補了北京技工院校實習就業方面的制度空白。
在實習管理部分,明確了實習組織、實習管理、實習考核、安全職責和保障措施等全鏈條、全過程的工作要求,突出強化實習安全管理工作,細化學校、實習單位、實習指導老師、實習學生等各方安全責任。新增了對“專兼職”實習指導教師、實習時限的規范。
在就業創業部分,從健全服務體系、集成支持政策、保障學生權益、跟蹤就業質量等方面進行了細化。首次明確對技工院校困難家庭畢業生實施就業幫扶,重申了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同等享有報考事業單位、應征入伍的權益,對招用北京技工院校畢業生的用人單位可申請享受社保補貼。同時,創新提出建立畢業生就業質量評估機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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