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墜崖孕婦離婚案”如何筆錄、庭審?中國最高法回應
中新社北京10月27日電 (記者 張素)“泰國墜崖孕婦離婚案”,即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訴俞某某離婚糾紛案備受關注。因被告在外國監獄服刑,如何向其送達應訴材料、詢問其意見?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合作局負責人27日就此作答。
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向在境外服刑的中國公民送達司法文書一般有三種可選擇的方式。一是按照該公民所在國家與中國締結或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二是委托中國駐該國的使領館代為送達,三是向該中國公民在本案中委托的訴訟代理人送達。
最高法國合局負責人說,通過第二種方式相對更為可控,當事人的負擔相對較輕。最高法優先選擇該方式,并由中國駐泰國大使館向俞某某送達應訴手續及證據材料。
根據《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規定,領事官員可以依條約或在無條約的情況下以符合接受國法律的方式取證。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泰王國關于民商事司法協助和仲裁合作的協定》未對領事官員能否在探視期間對其本國公民進行詢問并做筆錄作出明確規定。
最高法國合局負責人稱,經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溝通協調,泰國監獄同意使館在探視俞某某時就離婚案件所涉具體問題對其進行詢問,并制作筆錄。此后使館為本案多次赴監獄探視,及時將多份詢問筆錄轉回中國。
能否促成俞某某通過在線視頻方式參加中國法院庭審,是順利推進案件審理的重要程序性問題。從民事訴訟法對于視頻取證的規定以及國際民商事司法協助的基本原則及實踐來看,人民法院安排境外當事人參加跨境視頻開庭,需要尊重其所在國的法律規定和當事人意愿。
據知,泰國監獄方面對視頻開庭給予積極反饋,并結合監獄條件和時差等考慮,對庭審使用的視頻通訊程序、開庭的具體時間等提出建議,以便安排俞某某單獨接受庭審。
最高法國合局負責人透露,由于俞某某對于參加視頻庭審的態度出現反復,經多次協調,最終確保本案在9月26日如期舉行庭審。當日11時許,審理法院接通與泰國監獄的視頻信號,俞某某通過視頻參加庭審,回答了法庭提問,畫面清晰,雙向通話清楚。11時30分后,俞某某下線,法庭繼續開庭至12時許結束。
10月10日,秦淮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準予原告王某與被告俞某某離婚,判令被告俞某某給付原告王某離婚損害賠償50萬元人民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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