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林森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農業經營模式轉型背景下保障小農戶權益的提案》收悉。經商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金融監管總局,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土地流轉須防定價霸權,產權改革亟需法治護航
一是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農業農村部推動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訂《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明確農村土地流轉法律規范和要求,以及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的管理職責。會同中央農辦等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農村土地流轉的底線紅線。組織開發全國農村土地流轉臺賬信息平臺,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協同聯動的信息備案、風險預警等工作機制。
二是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4年,黨中央明確提出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頒證工作。此項工作已于2020年完成,有效解決了承包地塊面積不準、檔案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全國承包地確權面積15億畝,累計頒發證書2.01億本。
三是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交易平臺。農業農村部高度重視農村土地流轉交易平臺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印發《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工作方案》、《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建設參考》,批復81個試點以點帶面推動全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建設。指導各地依托縣鄉農經管理機構建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平臺,截至2023年底,全國具有法人資格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達1711家。
四是探索土地退出補償機制。農業農村部指導各地結合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前提下,探索建立農戶依法自愿有償退出承包地機制。指導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使用權探索。同時,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愿強制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等。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繼續健全農村土地流轉體制機制,加強管理服務,指導地方探索建立農戶依法自愿有償退出承包地的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亂建、盤活閑置”,著力提升宅基地規范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依法保障農民宅基地合法權益。
二、關于訂單聯結共享產業增值,集體整合激活資源議價
一是完善利益聯結機制。農業農村部總結推廣20個龍頭企業聯農帶農案例,引導龍頭企業加強與農戶的利益聯結。據調查,6.8萬家市級以上龍頭企業帶動穩定就業1400多萬人,其中農民占70%以上。
二是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土地入股分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立公司符合法律政策要求,但應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加以引導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方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承包農戶以土地經營權入股企業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也符合中央政策要求。
三是強化農民合作社培育。2024年以來,農業農村部利用中央財政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培育農民合作社,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夯實組織規范運行基礎、提高生產經營發展水平、提升聯農帶農服務能力。持續開展“千員帶萬社”行動,通過業務咨詢、上門走訪等方式為農民合作社提供指導服務,截至2024年底,全國共有4.6萬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指導各地在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形式多樣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發展質量、強化帶動能力。
三、關于保險兜底對沖務農風險,技能轉型拓寬增收渠道
一是健全農業保險與風險補償。2024年,金融監管總局會同財政部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全國全面實施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的通知》,將三大主糧完全成本和種植收入保險擴大到全國所有地區;會同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關于擴大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保險政策覆蓋內蒙古、黑龍江全域,2026年實現全國全面覆蓋;印發《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辦法》、《關于推進農業保險精準投保理賠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導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制定發布種植業、養殖業承保理賠服務規范,打通影響承保理賠的關鍵環節,完善理賠機制和標準。農業農村部配合財政部,鼓勵地方發展特色農產品保險,推動農業保險提標擴面增品。2024年實現保費收入1521億元,為農戶提供風險保障超5萬億元。
二是加強貸款授信和信貸擔保。農業農村部發揮信貸直通車服務作用,按照“主體直報需求、農擔公司提供擔保、銀行信貸支持”的模式不斷深化“政銀擔”合作機制,著力提升平臺服務水平。截至2024年底,累計幫助636.95萬個經營主體獲得貸款授信7258億元。引導全國農擔體系關注政策導向和產業趨勢,不斷提升服務能力,精準支持產業發展。截至2024年底,累計擔保項目453萬個、擔保金額1.59萬億元。
三是優化技能提升渠道和農民技能培訓。農業農村部實施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重點面向農民合作社理事長、家庭農場主等帶頭人開展系統培育,帶動全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形成“雁陣”。截至目前,全國已累計培育“頭雁”5.43萬人。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引導各地和金融保險機構持續加強服務,優化實施“頭雁”項目、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等人才工程,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四、關于政策激勵夯實企業責任,陽光監管筑牢權益防線
一是加強農民權益保障。農業農村部制定印發《分類培育壯大農業企業工作方案》,明確強化聯農帶農等重點任務,引導農業企業建立更加緊密的聯農帶農機制,在開展龍頭企業認定監測中,將帶動農戶數量等作為重要指標。同時,加強對地方指導,持續優化農業執法方式,確保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實現執法辦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更好保護小農戶權益。
二是加大農村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司法部在全國組織開展法律援助“安心行動”、“法援護苗”等系列活動,指導各地圍繞農民工、農村留守兒童等重點群體的法律服務需求,建設專業隊伍提供精準服務。指導各地依托村委會設立法律援助聯絡點27萬余個,依法將農業種植養殖、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等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范圍。2024年,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共組織辦理農民和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20萬余件,提供相關免費法律咨詢424萬余人次。
三是鼓勵社會捐助支持農村法律援助。司法部設立的中國法援救助基金會和10余個地方司法行政機關設立的法律援助基金會,聚焦農民急難愁盼問題,廣泛募集資金,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務活動,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共收到社會捐助2000余萬元。
下一步,司法部將充分發揮各級法律援助基金會的積極作用,圍繞農民權益保障相關法律需求,壯大法律援助志愿服務隊伍,提升法律資金保障能力,為農民提供更加優質的法律援助。農業農村部將啟動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質增效帶動小農戶增收行動,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吸納就業、農業社會化服務、訂單收購、收益分紅等方式帶動農戶增收。
感謝您對我部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對“三農”工作給予支持。
農業農村部
2025年8月18日
文章關鍵詞: 三農 農業經營主體本文鏈接:農業農村部答復:農業經營模式轉型背景下保障小農戶權益http://www.sq15.cn/show-1-486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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