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馬嘉璐 研究員仇雯 南沙報道
2023年3月,陳某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費后持續逾期,被銀行訴至法院,要求陳某一次性償還所有透支款本金,支付利息、逾期還款違約金及分期手續費等,所涉費用綜合利率總計超過了年利率24%。南沙法院同年12月判決,陳某應及時清償透支款本金及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規定,按照綜合年利率24%的標準計算相應利息、逾期還款違約金及分期手續費等。
這是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于3月27日發布的《信用卡及消費類貸款糾紛案件審判白皮書(2020-2023年)》中披露的一起典型案例。2020年至2023年,南沙法院新收信用卡糾紛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等消費金融案件共計58570件,標的總金額約41.96億元,案均金額超7萬元。審結案件中,以判決方式結案占比89.9%,呈現出糾紛數量趨增、借款人年輕化、多點分散等特點。此次發布白皮書,就是意在預測該類案件高位運行可能引發的風險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為轄區金融市場健康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白皮書指出,目前對于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開展消費金融業務這一新興業態的法律規制及監管規范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案件存在一些突出的類型化問題及風險。比如,格式條款設置復雜、放貸綜合利率標準混亂問題一直是爭議解決的高頻焦點。由于借款合同等證據電子化,而包括消費金融在內的互聯網金融電子數據存證規范一直處于空白缺失狀態,審理中也出現不少對證據原件認定存疑、實際操作人身份難以界定、電子證據難以收集等爭議。因此,新興互聯網消費金融亟需行業規范。
為何近年來出現了信用卡及消費類貸款糾紛案件增長快、數量大的情況?白皮書分析,一是部分金融機構為盲目完成業績考核在開展業務過程中存在合規經營意識不足、降低發卡放貸門檻、突破貸款用途限制違規展業等情況,不顧客戶自身還款能力誘導其盲目借貸、超前消費。二是金融機構貸前合規審查不嚴、貸中風險把控水平不高、貸后處置能力建設不足。其中,金融機構對借款人提供的工作、資產、收入等證明材料以及地址、電話、電子郵箱等聯系方式缺乏實質審查的情況最為普遍。三是金融機構未履行適當性義務合理推介,借款人又不夠理性,往往超越自身能力過度消費,甚至辦理多張信用卡多筆消費貸款“以卡養卡”、“以貸還貸”,同時向多家金融機構多頭借款或惡意借貸的情形難以有效避免。
為防范化解信用卡及消費類貸款業務的風險,白皮書建議,金融機構應改變盲目追求發卡放款規模、市場份額的經營理念,履行審慎放貸的法定義務及培養客戶理性消費習慣的社會責任,強化內部風險管控責任。此外,還應完善合同條款,避免各種形式變相提高借貸利率的核算方式,增加約定送達條款,切實加強營銷宣傳管理,確保借款人的知悉權及公平交易權。
此外,白皮書還建議,金融監管機構應加強對信用卡及消費類貸款業務的專門管理,督促金融機構優化經營模式,審慎放款、按需授信、嚴控大額;探索金融機構信息與數據共享試點改革,提升金融機構自行催收及解紛能力。消費者也應樹立科學理性的金融消費理念,負債須與個人財力、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明確自身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選擇正規金融機構,主動溝通聯系,遇到權益受損的情況及時采取措施維權。
【通訊員】王君
本文鏈接:消費金融糾紛三年涉案金額近42億,南沙法院白皮書:金融機構應審慎放貸、強化風控http://www.sq15.cn/show-1-8857-0.html
聲明:本網站為非營利性網站,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