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英劍
今年8月8日,一紙訴狀將美國高等教育的精英群體推上了輿論與法律的雙重審判臺。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波士頓的聯邦地區法院,4名在校和已畢業的大學生提起集體訴訟,控告哥倫比亞大學、布朗大學等錄取高度擇優的32所私立大學,以及3家與招生數據和申請平臺相關的機構——COFHE、Common App和Scoir。
這起訴訟的核心指控是,這些高校通過“提前錄取”(Early Decision,簡稱ED)制度,形成了一種實質上的“協同不競爭”機制,限制了申請人在財政資助上的議價和比較空間,并由此間接推高了學費。這種行為被原告認為觸犯了美國的《謝爾曼反壟斷法》。
盡管訴訟剛剛立案,調查與審理可能會持續數年,但其象征意義已經顯現:ED制度長期存在的公平性爭議,首次被置于反壟斷法律的直接審視之下。在公眾對高等教育信任度下降、學費持續攀升、學生債務壓力巨大的背景下,這一案件很可能成為重塑美國本科招生規則的關鍵節點。
“提前錄取”的運行邏輯
ED制度的本質,是在時間和承諾之間進行交換。它要求申請人在高三秋季就遞交材料,并在12月中旬獲得錄取結果——遠早于常規輪次的春季通知。作為回報,申請人擁有比常規輪更高的錄取概率。部分學校在ED階段的錄取率甚至是常規輪的兩倍以上,這無疑對那些將目標院校視為“唯一選擇”的學生具有極大吸引力。
然而,這種吸引背后是一個強制性的綁定承諾:一旦被錄取,學生必須入學,并撤回其他所有申請,唯一的例外是財政資助不足以滿足學生的基本需求。
也就是說,如果學生在被錄取后收到的財政資助金額,無法覆蓋學校認定的該學生的“經證明的經濟需求”,學生就可以提出申請解除ED入學承諾。
這里的“經證明的經濟需求”,是學校根據申請人家庭收入、資產、支出等信息評估出來的一個數字,用來衡量學生就讀該校所需的經濟支持。
簡單來說,如果學校給出的助學金、獎學金等總額不足以抵消家庭支付能力與學費總額之間的差額,學生可以放棄入學。
但現實中,這個“需求”標準是由學校來判定的,學生對其認定結果的異議往往很難獲得支持,這也是批評者認為ED制度對需要援助的家庭不夠友好的原因之一。換句話說,這種設計,從根本上減少了學生在目標院校與其他院校間比較援助方案的可能性。
但對高校而言,ED制度的好處顯而易見。首先,它可以提前鎖定一批優質生源,降低春季招生的不確定性。其次,它顯著提升了學校的入學率,這一數據常被排名機構視為衡量學校吸引力的重要指標。最后,綁定承諾讓學校在財政資助分配上更具可控性——當學生沒有其他選擇時,學校不必在獎學金和助學金上與競爭對手進行激烈比拼。
然而,這套機制對不同社會階層的影響也不相同。對于富裕家庭而言,ED是一條“加速通道”,他們不必在意資助方案的差異,可以毫無顧慮地提前承諾;而對于依賴財政援助的中低收入家庭,ED可能意味著放棄選擇權和議價權。這種結構性的差異,正是批評者所稱的“階層放大器”——它在無形中將經濟優勢轉化為教育優勢。
當事人、被告與法律主張
上述4名原告分別來自不同背景家庭與院校,其中包括兩名已畢業的大學生和兩名在校生。他們的共同經歷是,在高中申請階段選擇了ED,提前鎖定了目標學校,并在12月中旬收到了錄取通知。
然而,他們后來意識到,ED的綁定承諾讓自己失去了比較多所學校資助方案的機會,尤其是在獎學金金額、助學金比例、貸款條件等方面。他們聲稱,如果當初能夠比較不同學校的援助方案,就可能會作出不同的入學選擇。
原告方的法律邏輯是,雖然單個學校實行ED并不違法,但當一批競爭性強的高校在招生與資助策略上保持協同、不競爭甚至共享敏感數據時,就可能形成一種事實上的“水平協議”,觸犯反壟斷法規。
所謂“水平協議”是指在反壟斷法語境下,處于同一市場層級、相互競爭的企業或機構,達成的一種限制競爭的協議或默契。這種協議可以是白紙黑字的合同,也可以是口頭約定,甚至彼此間的默契協調。其核心特征是,競爭對手之間達成一致行動,減少或消除價格、產量、服務等方面的競爭內耗。
比如在本案中,如果多所彼此競爭的精英高校在ED中約定不搶對方的申請人、不用財政資助去吸引已承諾入學的學生,并且共享敏感的申請與資助數據,這就可能被視為一種“水平協議”。在美國反壟斷法下,某些類型的水平協議,如價格操縱、市場分割屬于“本身違法”,即只要存在就被認定為違法,無論其對市場的實際影響如何。
因此,原告方認為,這些精英高校的做法不僅涉及教育公平,還觸及美國市場競爭秩序的底線。
“提前錄取”的歷史爭議
有關ED的爭議從其誕生就已存在。在20世紀90年代,隨著越來越多的精英高校采用ED制度,教育公平倡導者也提示:這種制度在名義上向所有人開放,但實際上更有利于那些不依賴援助的申請人。長期以來,媒體、學者和政策制定者都曾批評ED制度加劇了錄取不平等,使得低收入學生不得不在“提前申請”和“經濟保障”之間作出艱難選擇。
信息透明度不足也是一大爭議點。在ED階段,很多學校提供的只是資助的初步估算,而非完整的、可比較的方案。對于需要在不同學校之間權衡的家庭來說,這種不確定性幾乎等同于放棄議價。
近年來,這些爭議不斷升級。2018年4月,據美國媒體報道,包括衛斯理大學在內的美國多所名牌大學因涉嫌違反美國反壟斷法,已被美國司法部調查。報道稱,這些學校之間互通提前決定學生名單并達成潛在的協議,有選擇性地把名額提供給來自富裕家庭的學生。
此次針對32所高校的ED訴訟則直接指向更廣泛的協同行為,認為這種機制可能損害學生的利益,并觸犯反壟斷法。這種指控與過去的公平性爭議不同,它把問題從道德和政策層面推向法律層級,強調ED制度可能構成對市場競爭的不正當壓制。
可能的影響與前景
未來的判決結果不得而知,但如果法院支持原告的立場,那么美國高校的招生制度將面臨深度變革。
首先,ED制度可能被迫削弱甚至取消其綁定性質,轉向非約束性的“提前行動”(Early Action,簡稱EA)。這將允許學生在被多所高校錄取后比較財政資助方案,從而在經濟上作出更理性的選擇。這樣的改革會直接影響高校對入學率的控制,迫使它們在吸引生源方面投入更多精力與資源。
其次,財政資助政策可能因此發生轉變。沒有綁定承諾的保護,高校將不得不在獎學金和助學金上展開更積極的競爭,以爭取被其他學校同時錄取的優秀學生。這對中低收入家庭來說是一大利好,可能使他們獲得更慷慨的資助方案,從而減輕債務壓力。當然,這種競爭也可能帶來副作用,例如擠壓學校在科研、基礎設施或長期發展項目上的預算。
再次,在更廣的層面上,此案可能推動反壟斷執法向教育領域深入延伸。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可能會加大對教育市場的監管,將高校之間的招生協作納入更嚴格的競爭法框架。這不僅是對ED的挑戰,也是對整個高等教育行業運作邏輯的一次制度性檢驗。
最后,公眾輿論的變化同樣不可忽視。無論案件結果如何,它都會加劇人們對“精英教育不公平”的印象,并可能催生更廣泛的制度透明化改革。社會各界對錄取公平的關注,將促使高校重新思考如何在保持競爭力的同時,履行教育平等的社會責任。
制度的十字路口
在對現有的ED招生政策的討論中,有數種可能的改革方案,有的溫和,有的激進。溫和的路徑是保留ED,但增加財政資助的保障條款。例如,要求高校在ED階段就提供與常規輪等同的完整資助方案,并明確規定如果學生對資助結果不滿意,可以無條件解除承諾。這既保留了ED的效率優勢,又減少了對中低收入家庭的不利影響。
另一種路徑是推廣非綁定的EA。EA在時間安排上與ED類似,但不要求承諾入學,允許學生在春季比較多所學校的錄取與資助方案。這種模式能夠保持提前申請的便利,同時避免對選擇權的限制。雖然EA可能降低高校對生源的控制力,但從公平性角度看,它是更可接受的折中方案。
更激進的改革則指向數據透明與外部監管。立法者或監管機構可以要求高校公開ED與常規輪在財政資助上的差異數據,并禁止招生過程中的跨校敏感信息交換。這不僅有助于消除不公平的協作行為,還能提升公眾對高校招生制度的信任度。
在美國,ED制度是高等教育錄取體系中最具爭議的環節之一。支持者認為,它提高了效率、穩定了生源;批評者則指出,它在無形中強化了社會階層壁壘,并限制了學生的選擇權。2025年的這場訴訟,不僅是一次法律爭端,更是一次對高等教育價值觀的拷問——為簡化招生程序,還是為操控價格?
未來,這個問題的答案將由法庭、公眾與教育界共同書寫。
《中國科學報》(2025-08-12 第3版 大學觀察)(原標題:美頂尖大學“提前錄取”被告上法庭:價格操控還是簡化招生程序?)
本文鏈接:頂尖大學提前錄取被告上法庭:價格操控還是簡化程序http://www.sq15.cn/show-11-245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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