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6月8日電 無錫路通視信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路通或公司)8日晚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以下簡稱“江蘇證監局”)下發的《江蘇證監局關于對無錫路通視信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林竹、黃茂欽、邱京衛、付新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72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經查,ST路通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公章管理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公章使用內部控制存在明顯缺陷,與公司《2022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中披露情況不符。《2022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林竹、時任監事會主席黃茂欽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二是公司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及賬戶凍結情況。公司在2025年2月10日收到訴訟通知且銀行賬戶被凍結后,未及時披露該信息,遲至2025年3月12日才予披露,違反了《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司董事長、時任總經理、時任代行董秘職責的邱京衛、時任代行董秘職責的付新悅等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ST路通、林竹、黃茂欽、邱京衛、付新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資料顯示,無錫路通視信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于2016年10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是寬帶網絡智能連接和智慧應用整體解決方案提供商,為廣電網絡運營商和其他政企客戶提供網絡傳輸建設、應用的相關設備及技術服務。
業績方面,2025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收2496.79萬元,同比下滑29.84%;歸母凈利潤虧損401.24萬元,同比增虧8.10%。二級市場上,ST路通6日平收報10.80元,目前公司總市值21.60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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